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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4 16:46 来源:峨山县财政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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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社会团体、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发放和监督工作;负责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定期生活补助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配合社会组织党委做好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定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福利机构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股、社会事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峨山彝族自治县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峨山彝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

2.峨山彝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准工作方向;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树牢底线思维;抓实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乱、战斗力不减。

2.以兜牢民生保障为目标,持续落实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工作。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强化三类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大乡村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救助能力,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按月与公安部门比对户籍状况、殡葬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人员死亡情况,对因户籍迁出本县和死亡注销户籍人员应立即停保,确保对象精准

3.以做优民生实事为抓手,持续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质量持续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行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运营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多渠道抓牢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多层次巩固服务保障持续深化流浪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4.以夯实党建基础为引领,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充分融合。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持续巩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成效强化4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5.切实服务群众为宗旨,持续细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着力解决公益性公墓墓穴不足问题制止丧葬陋习,引导文明殡葬;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宣传引领婚俗新风,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举办集体婚礼,组织开展特色颁证服务活动;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配合完成边界线联检工作。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充分融合;不断提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能力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31,60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31,609.98,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727,965.11下降11.24%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预算中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和农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较2024年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531,609.98,其中:本年收入21,531,609.98,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31,60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727,965.11下降11.24%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预算中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和农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较2024年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31,609.9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531,609.98,其中:基本支出4,974,961.18,与上年对比减少577,768.91下降10.41%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预算中行政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2024年年初预算有所减少;项目支出16,556,648.80,与上年对比减少2,150,196.20下降11.49%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预算中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和农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及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较2024年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

2080201 行政运行2,992,471.42元,主要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行使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14,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时开展审计服务和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经费;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5,000.00元,主要用于边界联检(牵头)会议食宿费、材料费,峨山彝族自治县地名文献档案建立;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70,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70,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等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746.2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0,851.96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6,803.9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87.6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17,70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项目支出):

2080209老龄事务64,6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敬老节慰问高龄困难老年人及新增百岁老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83,384.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春节送温暖活动补助经费、练水宾馆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保费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

2080801死亡抚恤223,916.00元,主要用于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经费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2,46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的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2081004殡葬5,606,5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居民火化补助支出及运尸费、安溪陵公墓管理人员工资、殡葬收费成本性补助;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168,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93,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3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3,222.8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在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53,03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集中和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7,3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村委会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和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社会定期救济。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

30101基本工资96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职务(职级、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薪级)工资;

30102津贴补贴615,7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各类津补贴;

30103奖金185,78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各类奖金;

30107绩效工资886,5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1,746.24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655.86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961.08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0113住房公积金317,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30205水费4,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0206电费6,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30207邮电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30211差旅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0201办公费26,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0215会议费11,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峨山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创建资金;

30216培训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训资金;

30217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0,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

30228工会经费18,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30229福利费4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6,4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0302退休费19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

30305生活补助3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

30227委托业务费39,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因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及注销清算审计、峨山彝族自治县地名文献档案建立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0226劳务费8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管理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项目支出)

30304抚恤金200,972.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

30305生活补助8,042,648.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安溪陵公墓管理员工资、春节、敬老节慰问高龄困难老年人及新增百岁老人专项经费、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资金、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惠民火化补助资金、练水宾馆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

30306救济费7,012,228.8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金、社会定期救助补助;

30226劳务费700,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费用;

30227委托业务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殡葬收费成本性补助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1,5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7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2,8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000.00,较上年减少8,000.00,下降1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较上年减少8,000.00,下降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提倡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2.加强制度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3.加强监督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加强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二)殡葬收费成本线补助项目经费

根据峨山县民政局会议纪要2020〕第 1 期,202019,由县纪委副书记李翠萍组织召开峨山县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落实会议,讨论研究殡仪馆代收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火化费)纳入财政非税收入,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峨山县天泉林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殡仪馆项目合作协议,委托峨山县天泉林园开发有限公司代收此项费用,从 202011日起,天泉林园开发有限公司将此项费用按月缴存到县民政局专户,再由县民政局专户缴存到县财政局非税专户。

(三)惠民火化补助资金

根据峨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峨政办发〔201455号)文件规定的殡葬惠民政策,执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对具有我县户籍、且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业人口和城镇居民,死亡后火化、且进入经营性公墓或者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在遗体运输费由县财政据实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00元。建立督查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1.保障全县惠民火化补助足额发放到丧属账户,减轻丧属经济负担。确保资金及时发放。2.加强政策宣传,提升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保证政策知晓率达到100.00%。丧属满意度大于95.00%

(四)春节、敬老节慰问高龄困难老年人及新增百岁老人专项经费

数量指标:慰问对象人数=70人;质量指标:慰问对象准确率=100.00%;效益指标:慰问成本≧300元;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高龄补贴对象满意度≥90.00%

(五)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

一是对具有本地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集中供养照料服务,对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救助工作。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二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人数≥85人;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100.00%;救助发放频率:按月发放;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城市特困救助人员满意度≥85.00%。三是为城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提供救助,在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的同时,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增加特困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让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享受医养结合的方式,健康无忧生活;让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享受义务教育,有所学、有所教。四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或特困人员供养,提高户均保障人数。严格执行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制度。着力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一是数量指标: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保障人数1,700人,应保尽保率95.00%;质量指标:城市低保对象识别精准率95.00%;时效指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频率:按月发放;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80.00%;满意度指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0.00%

    二是按照政策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保障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每年按照省市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适时公布实施我县标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资金需求保障。

四是服务高质量更加精准,继续全面推进“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运用与实施,打通最后一公里,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能够足不出户申请困难救助,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困难群众提交申请难的问题。

(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一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人数290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识别准确率=100.00%;时效指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发放频率:按月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956.00/*月;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农村特困救助人员满意度≥85.00%

二是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提供救助,在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的同时,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增加特困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让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享受医养结合的方式,健康无忧生活;让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享受义务教育,有所学、有所教。

三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或特困人员供养,提高户均保障人数。严格执行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制度。着力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八)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

一是数量指标:高龄补贴发放人数4,300人;质量指标:补贴对象识别精准率=100.00%;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发放频率=12次;成本指标:8089周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50.00/*月,9099周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100.00/*月,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补贴发放标准=300.00/*月;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高龄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高龄补贴对象满意度≥90.00%

二是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

三是充分认识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老龄人口快速增加,将直接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功能弱化,社会负担加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积极应对老龄化水平的上升,做好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工作。

(九)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一是数量指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配备数量=16人;成本指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劳动报酬标准=3,600.00/*月;时效指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补助资金发放频率=12次;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高;满意度指标:社会救助对象满意度≥85%。二是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社会救助经办队伍,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谢姐工作,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度。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中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绩效评估和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优化救助程序,方便困难群众,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使各项惠民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十)抚恤金、丧葬费经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离休人员曹如惠经审批的抚恤金、丧葬费为200,972.00元,按审批金额据实发放。

(十一)春节送温暖活动补助经费

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全县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民政局决定于2025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单位干部职工。

(十二) 峨山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资金

每个月月初乡镇负责人进行动态管理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保障,进一步提升困难老年人的收入,促进老年人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十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保障人数≥4,250人,应保尽保率=100.00%;质量指标: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精准率=100.00%;时效指标: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及时率=12期;成本指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标准≥315.00/*月;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80%;满意度指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0.00%

2.按照政策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保障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每年按照省市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适时公布实施我县标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资金需求保障。

(十四)练水宾馆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根据《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练水宾馆职工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峨政复〔20105号),对52名职工按月发放生活费及社会保险直至退休,所需经费全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足额拨付。截至202411月,由县财政支付费用未退休的职工还有10人,划转人员的生活费、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参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练水宾馆职工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峨政复〔20105号)执行,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付。

(十五)社会定期救助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全县社会定期救助对象保障人数=2人,应保尽保率=100.00%

2.质量指标:对象识别精准率≥95.00%

3.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

4.成本指标: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标准≥35.00/*月;

5.社会效益指标:生活保障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稳步提升;

6.满意度指标: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0.00%。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应保尽保率达到100.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按照政策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十六)遗属补助经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有遗属两人,分别是鲁莲英、李玉仙,从20247月标准提高为956.00//月,2025年应发放22,944.00元,2024年应预算22,944.00元,确保遗属补助资金按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遗属手中。

(十七)安溪陵公墓管理员补助资金

1.保障政策实施。根据峨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峨政办发〔201455号)文件规定的殡葬惠民政策,执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2.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600.00元标准及时发放。

3.由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确保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墓区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绿化植物能定期浇灌,保证成活。

(十八)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1.数量指标:补助资金发放人数=37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识别精准率100.00%;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发放频率=12次;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满意度指标:六十年代精减人员满意度≥80.00%

2.按照政策标准对37名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的发放,保障其基本生活,妥善解决一九六一年一月六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减退职的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老职工(不含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的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80.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1,36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5,795.00降低51.21%主要原因2025年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比2024年减少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里面安排了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里面未安排。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1,360.00元,其中:办公费26,200.00元、水费4,300.00元、电费6,600.00元、邮电费18,000.00元、差旅费1,500.00元、会议费1,500.00元、培训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工会经费18,400.00元、福利费4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460.00元、劳务费8,4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9,247,723.65,其中,流动资产474,047.66,固定资产25,564,255.9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3,105,000.00,无形资产104,42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476.3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186.00。处置房屋建筑物771.90平方米,账面原值166,186.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5,496.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600531400111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50228110524581.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8111638580.xlsx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城市低保).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城市特困).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服务补贴).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高龄补贴).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惠民火化补助资金).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农村低保).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农村特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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