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峨单位:
《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3〕12号)精神,为有效推进峨山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原则,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办更加均衡、更加优质、更具特色、更具活力的峨山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能力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4年底,努力实现学校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评价科学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均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的评估标准,顺利通过市、省、国家逐级评估验收。
三、工作重点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的指标要求,聚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个方面开展达标创建,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切实做到优质均衡。
(一)优化学校布局,保障学位供给
准确分析研判人口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各年龄段学龄人口规模及变动情况,编制城乡学校布局规划。科学规划双江街道中心城区学校布局,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建设,确保足够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按照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配置班级,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防止出现大规模学校(不超过200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摸清底数、科学推进、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程。通过改建、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科学规划学区、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增加仪器设备配备等方式,解决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实现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确保到2024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提升,做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到标准要求,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均按标准配置,满足教学活动需求和达标验收标准,校际差异系数符合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三)优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有序发展
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只增不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照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确保特殊教育生均经费不低于6000元。保障教师权益待遇,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队伍建设,均衡师资配置
1.优化学科教师配置。统一教师编制标准,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人才引进、校园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等方式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严格执行新教师招聘学历达标准入制度,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达到4.2人以上、初中达到5.3人以上。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推进各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动态调整编制保障音体美教师,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化教育环境。完善教师全员培训体系,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能力。落实各级培训,抓实校本培训,各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每位教师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完成率达100%。进一步强化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提升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的能力,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逐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备课、授课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重视骨干教师培养,建立起胜任、优秀、骨干、名师等教师专业成长梯次结构,关注乡村小规模学校骨干教师配备和培养,加强骨干教师校际间的调配,确保各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等改革措施,激活教师教书育人主体性和创造性,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大教师交流力度,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形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确保城区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以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为引领,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为辐射,通过集团化、学区化等形式,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持续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有针对性开展对口帮扶。强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秩序规范,确保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严禁违规择校,严禁设立重点校、重点班。〔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2.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科学制定落实德育工作方案,确保各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开齐开足德智体美劳所有学科课程课时,充分发挥各课程育人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全面加强劳动教育、美育和体育锻炼,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3.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依法制定或修订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使章程成为学校依法治校、改革发展的基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形成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质量分析、教学考核等管理特色和实效。有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以研促教,用研究引领教学,积极探索“减负增效提质”新途径,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追求常态下的优质课,真正做到“减负不减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六)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导,实现全县所有学校党组织建设全覆盖。以“党建教育课程化、党建管理制度化、党建活动系列化”为载体,把党建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实施好“双线四级”控辍机制,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严防思想、措施、考核松懈,严防辍学现象反弹。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确保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100%和95%以上。优化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应急技能,加大安全排查力度,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七)维护教育公平,统筹推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法定责任,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学工作,营造关爱残疾儿童少年氛围,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月—2月)
按照省、市的工作规划和部署,加快推进我县的创建工作。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业务培训会,解读评估指标,熟悉评估内容、标准和要求,明确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具体工作及重点难点,对标对表提出创建工作建议及对策,初步制定工作规划。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3月—2024年1月)
1.开展自查自评,梳理存在问题。2023年3月—4月,督导室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评估内容与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32项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分析对比,梳理存在问题。
2.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3年5月,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按照质量监测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协调配合,确保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3.组织实地调研,指导统筹规划。2023年6月—7月,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过程督导,对照“评估内容与标准”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底数,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优化整合资源,做好统筹规划,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4.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2023年8月—9月,制定出台《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宣传动员会,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对照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排出工作路线和推进时间表,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5.开展整改工作,解决发展短板。2023年9月—11月,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认真对照本单位履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评,总结近三年来本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逐条逐项认真开展整改。督导室组织开展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情况的督导检查与工作指导。
6.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整改提升。2023年12月—2024年1月,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对照“评估内容与标准”开展多层次督导工作。一是对照“政府保障程度”15项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开展逐一督查,全面掌握工作完成情况,对未达标项逐项再次整改;二是对照“资源配置”7项评估指标开展督查,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指标完成情况逐校逐项进行督查,对未完成项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原则的履职整改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教育体育系统内部职能职责和带动引领作用,对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工作。
(三)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2月—12月)
1.建立工作档案,做好申报工作。2024年2月—4月,按照督导评估要求,收集建立近三年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工作档案资料。涉及到的成员单位按要求上报资料,经过分类汇总、规范整理后形成创建迎评工作档案。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汇报材料、资料汇编、特色材料、专题片制作等工作,教育督导室做好申报工作。
2.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4年5月,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按照质量监测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协调配合,确保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3.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阶段总结推进会。2024年6月,召开阶段总结推进会,深入总结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前期创建成果,全面迎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县教育体育局要进一步认真梳理区域亮点与特色,撰写自评报告;审核网报材料,强化精准度、关联度、采信度和检测度。
4.整理资料,提出申报。2024年7月—8月,向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市级督导评估,做好省级督导评估迎检工作。
5.省市级复核评估。2024年9月—10月,迎接市级、省级督导评估。
6.针对问题,查缺补漏。2024年11月,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针对省、市级评估组在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和提升,努力使32项指标全面达标,迎接国家级评估。
7.落实各项工作,接受国家验收。2024年12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质均衡评估工作计划安排,做好迎接国家督导评估组对峨山县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实地督导评估。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安排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具体迎评工作,接受国家的督导评估。
(四)第四阶段:整改总结阶段(2025年1月—3月)
1.根据国家督导评估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开展整改后逐级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峨山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巩固取得的成绩,明确下一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高的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凝聚共识,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运转。
(二)完善政策措施,补齐发展短板
各成员责任单位要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确保资源配置合理,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创建工作分工,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峨山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使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
附件:附件1: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职责.docx
附件2.: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指标任务分解.docx
附件3:峨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