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0〕1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的通知》(玉政教督办〔2024〕7号)部署,聚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力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通过资源扩容、师资提质、质量升级、管理规范四项行动,显著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构建覆盖城乡、均衡优质、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遵循“坚持标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原则,通过全面动员、精准部署、严格自查,完成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现状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整改提升、补齐短板,确保通过省市评估与国家审核认定,推动学前教育从“有园上”向“上好园”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任务
对照《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及《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聚焦三大维度攻坚突破,确保17个二级指标、36个评估要点及社会认可度调查均达评估标准。
(一)普及普惠水平提升
1.优化资源布局。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布局城乡幼儿园,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园,可依托中心园举办分园扩大覆盖。
2.扩大资源供给。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要求,重点保障农村及人口密集区域学位需求。
3.规范普惠管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精准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普惠资源稳定优质。全面消除县域内无证办园现象。
(二)政府保障能力强化
1.健全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公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持续巩固入园率。
2.保障教师待遇。将公办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健全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保障机制,在工资收入、福利、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3.规范收费管理。制定并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依法加强监管,杜绝不合理收费。
4.强化安全防控。建立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加强校园安防、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消防安全等管理。
(三)保教质量内涵提质行动
1.改善办园条件。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需全部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确保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2017年前建成的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或合理调控招生逐步达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及省定标准。
2.规范办园行为。严控班额规模,85%以上的班级达到标准: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和混龄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全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或进行机械知识训练。
3.加强队伍建设。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人员,落实“两教一保”要求,确保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严格落实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全员定期培训体系,培训覆盖率达100%。健全师德师风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杜绝重大师德失范行为。
4.深化课程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自主游戏和户外活动时间,构建涵盖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课程体系。成立县级教研共同体,通过“一月一园一研”等方式提升保教专业水平。
(四)社会认可程度提高行动
1.精准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宣传普及普惠政策、创建意义和工作动态。利用家长会、开放日、社区宣讲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提高知晓率。
2.强化家园共育。搭建家园沟通平台,开展亲子游戏、科学育儿讲座等活动,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及时回应家长诉求,解决实际问题。
3.提升服务质量。以优质保教服务和安全环境保障为核心,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办园水平,确保社会认可度调查达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组织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成立峨山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凝聚创建共识。
(二)自检自查阶段(2026年1月—2月)
各乡镇(街道)、县属有关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对照评估指标开展全面摸底自查,系统总结近三年(2023—2025年)工作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步规范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档案资料,形成完整备查台账。
(三)县级自评阶段(2026年3月)
工作专班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幼儿园进行抽查核验,结合自查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填写评价量化表,撰写县级自评报告。按要求于3月底前向市级报送自评报告及《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表》。
(四)市级初核阶段(2026年4月—5月)
对照市级初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料与自评报告,形成综合申报材料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针对市级初核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五)省级评估阶段(2026年6月—8月)
召开迎检动员会,完成市级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优化完善自评报告及台账资料。做好现场核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等迎检准备,主动配合省级评估组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六)国家认定阶段(2026年9月—12月)
根据省级评估反馈意见持续整改提升,按要求于9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主动配合国家层面开展的指标审核、社会认可度调查、实地核查等工作,确保通过国家认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教育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创建重大问题,全面加强幼儿园党的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创建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协同机制,形成攻坚合力
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会商制度。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规划布局、项目审批、经费投入、教师编制、待遇保障、安全监管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创建实效
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创建工作督查问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影响全县创建进程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校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普惠政策、创建意义、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通过家长会、开放日、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家园社沟通,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附件:1.峨山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专班
2.峨山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峨山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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