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要求,峨山县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并形成划定成果,现将划定成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峨山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59238.05公顷,图斑数988个,涉及峨山县8个乡镇(街道)73个村(社区),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草地、裸土地。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峨山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峨山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2.峨山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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