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峨山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构建有教无类、公平入学的长效机制,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一)小学阶段
1. 峨山县双江小学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次招收:所在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协调办理(峨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核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由企业向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优抚对象6月10日前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申请采集,对应部门审核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优待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学校。
(2)第二批次招收:户籍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练江社区、石泉社区(只含董家庄、教师小区、峨峰村)的适龄儿童。如本批次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按上述户籍社区先后顺序招收,同一社区招生数超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3)第三批次招收: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练江社区购房并居住(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的不在此批次招生范围)。如本批次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按本批次购房社区先后顺序招收,同一社区招生数超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对学位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2. 峨山县双江第二小学招生顺序和范围(峨山县双江第二小学招收寄宿制适龄儿童)
(1)户籍在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户籍不含董家庄、教师小区、峨峰村)、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2)在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以上社区(村委会)建房、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3)租住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3. 其他小学招生范围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对学位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二)初中阶段
1. 峨山县双江中学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次招收:所在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协调办理(峨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由企业向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对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就读。教育优抚对象6月10日前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申请采集,对应部门审核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优待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学校。
(2)第二批次招收:户籍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登云社区(只含登云村、三家村、九龙营)、柏锦村小组、大桂峰小组、多依树小组、挂榜村小组、莲花村小组、青苔坡小组、安逸村小组、王家村小组、小桂峰小组、西河村小组、小坝心小组、小新寨小组、大白邑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第三批次招收:监护人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购房并居住(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如本批次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240人(不含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初中班学生数),按本批次购房社区先后顺序录取,同一社区学生录完为止,超招生计划数的购房片区学生统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4)峨山县2025年秋季学期继续在双江中学招收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初一年级2个班学生80人,云南省内户籍,居住在峨山县域内,且在峨山县域内就读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为保证公平、公正,名额分配到全县各乡镇(街道),超过分配名额报名的乡镇(街道),分乡镇(街道)电脑派位摇号拟录取工作2025年6月29日由承办学校组织摇号,6月30日公示摇号录取学生名单,未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返回划片学校报名。当各乡镇(街道)报名数小于或等于分配数时,全部免试录取,相关要求参照《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关于2025年在双江中学招收初中班的方案》执行。
2. 峨山县锦屏中学招生范围
(1)户籍在登云社区(只含小龙潭组、文碧组、石花组、安常组、回龙组)、沐勋社区、石泉社区、土官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以上社区(村委会)建房、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3)租住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练江社区、柏锦社区、大白邑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石泉社区、土官社区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双江小学、双江第二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对应小学提供学生名册报中学)。
(4)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特色人才,深入贯彻《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玉溪市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玉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锦屏中学面向全县招收体育特长生9人,其中篮球5人,足球4人,相关要求参照《峨山县锦屏中学2025年体育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3. 其他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和本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学前教育
1. 峨山县幼儿园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次招收:所在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协调办理(峨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核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由企业向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优抚对象6月10日前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申请采集,对应部门审核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优待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县幼儿园。
(2)第二批次招收:户籍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练江社区的适龄儿童。如本批次超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按上述户籍社区先后顺序招收,同一社区招生数超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3)第三批次招收:峨山县内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如本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当年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优先招收峨山县户籍幼儿,峨山县户籍幼儿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在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其他户籍幼儿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选择其他幼儿园入园。
2. 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学龄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3. 民办幼儿园按照学前阶段班额标准自主招生
各幼儿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托幼一体化,招收2.5—3岁的小托班,想方设法围绕指标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加强学习,悟透政策。2025年5月20日前为学习宣传阶段。县教育体育局、学校组织相关招生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开展网报系统的培训,做好舆论引导及前期准备工作。
(二)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对照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制定招生方案和计划。6月16日前在“办事通”“教育入学一件事”版块中发布峨山县招生工作方案(附招生流程图、招生入学指南等)。
(三)模拟报名,信息登记。义务教育阶段在招生方案发布的同时开通时限为1个周的网络报名信息登记通道,给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提供模拟报名机会,7天的模拟报名及测试期结束后报名平台关闭,所有模拟报名期间提交的信息将被删除并清空。7月1日至4日正式开展网络报名信息登记,7月5日0:00信息登记关闭,家长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信息审核,确认录取。7月6日至10日双江街道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开展片区生源信息审核,不符合或者信息有误可退回家长修改补正,审核通过的提交主管部门复审。7月11日至15日县级招生部门开展信息审核,对确认录取的学生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除双江街道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线下组织报名要统一使用新生报名信息录入模板采集信息,并于7月10日前在网络平台导入信息并确认录取。
6月30日前全县学前教育统一完成线下招生并公布录取分班名单。
(五)自查自纠,认真总结。2025年9月15日前为查缺补漏,整改总结阶段。各学校对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内容及本工作方案,全过程监控阳光招生工作开展情况,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招生入学管理
1.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做到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确保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应入尽入,应招尽招。
2. 根据《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就便入学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玉教发〔2014〕5号)规范操作阳光分班,严格控制超班额招生,小学班额最多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最多不超过50人。
3. 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县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要100%使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报名、审核、录取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农村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线下只进一门”服务模式,做到报名材料和流程一个清单告知、一张表格填写、一个场所办结。真正为群众提供便利。2025年起双江街道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统一使用办事通APP“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主页报名。报名入学期间,各中小学设置线下报名入学“一站式”服务点,安排业务人员指导群众子女进行报名。
4.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管理
(1)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循云教基〔2009〕34号及玉教发〔2010〕5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入学的学生(包括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择优招生政策”规定,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就读学校的定向择优招生政策,也不得返回原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政策,严禁跨片区招生。
(2)户籍材料确认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5日0:00止,后期变更不予确认,以第一次确认的户籍信息按片区入学。
5. 幼儿园入园管理
凡符合招生对象和条件,并自愿到划片幼儿园就读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按划片招生规定到对应幼儿园报名。幼儿园负责核实报名儿童的信息,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发放《入园通知书》,做好学前学籍注册工作。
(二)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入学,压实入学、劝返和保学责任,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及时注册学生学籍,加强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学籍管理,做到“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小升初交接制度”,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1.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严禁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结束日前,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户籍所在地小学和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健全完善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和完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相关台账资料,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 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督学为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招生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综合股,由基础教育综合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全过程督促指导,妥善处理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行为的主体责任,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协调,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阳光招生工作专班,加强对划片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考试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局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私自出台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县教育体育局建立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在县教育体育局设立阳光招生业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877—4015989、0877—4011700,受理相关举报和申诉,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涉及严重违规违纪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阳光招生工作履职不到位、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视情况进行问责。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3:峨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家长网络报名流程.doc
政策解读:【部门解读】2025年峨山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