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峨山县教育体育局、中共峨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峨山县财政局、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峨教体联〔2021〕1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背景: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破解中小学教师队伍配置中的结构性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均衡发展,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依据:居于上述情况,峨山县教育体育局认真研究《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中共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22号)等指导性文件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0月22日向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结合部门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于2021年12月17日提交峨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最终形成了《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完善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常态机制,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统筹使用教师资源,实现师资均衡配置;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实现优师优教。
三、主要内容
《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育教学效益,有序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完善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常态机制,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统筹使用教师资源,实现师资均衡配置;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实现优师优教。
第三部分是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四部分是实施范围: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第五部分是区域管理:根据需要,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区域管理。A区学校为:双江中学、双江小学、锦屏中学、双江第二小学、小街中学、小街中心小学;B区学校为:岔河中学、岔河中心小学、甸中中学、甸中中心小学、化念中学、化念中心小学;C区学校为:塔甸中学、塔甸中心小学、富良棚中学、富良棚中心小学、大龙潭中学、大龙潭中心小学。
第六部分是主要内容: 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管理;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上限管理;人事实行集中管理,均衡配置资源;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健全管理制度。
第七部分是具体实施:1.进行学科登记;2.综合核定岗位;3.进行组织选派;4. 校区岗位竞聘:制定方案→个人申请→开展竞聘(自愿申请流动→跨校支教聘任→校内直接聘任→校内竞聘→跨校双向竞聘→校内转岗聘任)→选派和聘任;5. 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八部分是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稳定;保障教师权益;科学部署,统筹推进。
四、涉及范围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五、执行标准
(一)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管理
县委编办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下达给教育体育部门,由教育体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进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编制总量原则上每3年核定1次并根据实际情况以年度为单位对编制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
(二)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上限管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编制总量,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数总量并下达给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学校岗位数,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微调并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的政策。在分配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时向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倾斜,引导城区和坝区学校教师向边远学校流动,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
(三)人事实行科学管理,均衡配置资源
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依照学校办学规模、教师结构要求,制定科学配置方案,合理配置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数和教师,并将编制使用、岗位配置和教师岗位聘用情况向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报备1次。县财政局依照现行政策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在教育体育局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数、岗位数;制定教师配置细则,均衡配置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并派遣教师到学校任教;监督、指导学校对派遣教师进行有效管理;负责承办教师人事管理的其他事务性工作。配备4名专职人员做好上述工作。
用人学校与教职工签订人事关系和岗位管理合同,岗位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履行好教育培训、专业发展、档案转存、考核、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等管理职责。
(四)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教师流动机制,按实际需要,进行自愿申请流动与组织调剂调动相结合,校内竞聘与跨校竞聘相结合,学科岗位竞聘与校内转岗聘任相结合的多种调配方式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对于不服从调配的教师,给予三个月的待岗培训期,待岗期满,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中小学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加强对聘用教师的考核管理。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对不服从转岗或转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对严重违反师德者,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处理好县管校聘与重点工作间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推进。加大改革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对老、弱、病、残、孕等教师给予适当照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教师均衡配置到位。
七、关键词诠释
县管校聘: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委编办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教师岗位总量内,依照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教师结构和课程设置要求,科学制定教师配置方案,合理配置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数。各义务教育学校依据教师配置方案结合学校教师竞聘方案,科学竞聘学科教师。形成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和均衡配置全县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各义务教育学校与教职工签订人事关系和岗位管理合同,履行教育培训、专业发展、档案转存、考核、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等管理职责的“县管校聘”全新管理格局。
区域管理:根据各义务教育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依据距离县城的距离、办学规模等条件,划分为A、B、C三个区域,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区域管理。A区学校为:双江中学、双江小学、锦屏中学、双江第二小学、小街中学、小街中心小学;B区学校为:岔河中学、岔河中心小学、甸中中学、甸中中心小学、化念中学、化念中心小学;C区学校为:塔甸中学、塔甸中心小学、富良棚中学、富良棚中心小学、大龙潭中学、大龙潭中心小学。
学科登记:根据义务教育教师初始学历学科、最高学历学科、入职时所应聘的学科、教师资格证登记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认定的学科、职称评定所申报的学科、近三年任教学科和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认定学科教师并进行备案登记。
组织选派: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义务教育学校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全县义务教育教师范围内选派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学科教师。同时,对县外调入和新招聘教师进行科学配置。
直接聘任: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内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身患重大疾病,身患残疾并持1至4级残疾证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选派为跟岗培训、脱产培训、县外支教等人员;与县教育体育局签定《峨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管理合同书》约定期限未满的新招聘教师;发文任命的校长、书记、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安保主任;学校工会主席、小学的完小校长(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中学的年级主任;当年参加县内考调和县外选调调入的教师可以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直接聘任。
校内竞聘:各义务教育学校围绕教师师德师风、责任担当、能力表现、工作业绩等综合因素,根据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量、任职条件及聘期等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竞聘、择优上岗的原则进行岗位竞聘。
跨校竞聘:经过自愿申请流动、跨校支教聘任、校内直聘、校内竞聘均未能上岗的教师,在符合教师资格的前提下,可进行系统内相同、相近学科教学岗位或全学段(小学和初中)教辅岗位双向选择竞聘。
转岗聘任:经所有竞聘程序均未能上岗的教师,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根据管理实际进行以教学辅助为主的转岗聘任。
八、新旧政策差异
为促进优秀教师到乡镇学校服务支教,《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峨教体联〔2021〕1号)与2021年8月5日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峨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化配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峨教体发〔2021〕13号)新增了以下内容:
乡镇教师考调后须返岗再服务。B区、C区学校通过县内考调补充到A区学校的教师,在A区学校任教满3年,须返岗到原学校支教服务2年,之后9年内不再连续实施支教聘任。
优秀教师自愿到更艰苦的山区学校支教可享受奖励。鼓励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A区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请到B区或C区学校服务的,学年结束经考核合格,由人事关系所属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进行奖励,到B区学校服务奖励不低于3000元/年、不超过6000元/年,到C区学校服务奖励不低于6000元/年、不超过9000元/年。B区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请到C区学校服务的,学年结束经考核合格,由人事关系所属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进行不低于3000元/年奖励。
原文链接:http://www.yxes.gov.cn/esxzfxxgk/zfwj6878/20220102/1322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