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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峨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1 20:18 来源:峨山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2021年9月,峨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峨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峨政办通〔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习近平同志先后3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动员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强力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四好农村路”发展中仍然存在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统筹谋划、推进实施,为助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兴旺、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为做好峨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40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39号)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5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职责,围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所需要履行的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管理,根据省、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负责管养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完善县级路长制标志标牌工作及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绩效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县级养护补助资金,指导和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用地、砂石料类矿产资源申请登记等工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林业草原部门负责将农村公路绿化养护纳入林业绿化政策支持范畴,充分整合绿化资源。审计部门强化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第四部分,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补助和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方面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筹集标准、使用管理。自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级分担比例为30%,市级分担比例为20%,县级分担比例为50%。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对全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管理;将农村公路路况检测评定结果、养护工程实施情况等作为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考核结果、养护工程实施成效与县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提升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第五部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能力。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农村公路路产登记,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巡查、监管、行政许可,坚决制止损坏公路行为,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优化精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特大桥、大桥、中桥的危桥改造项目以及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由市级审批、办理、组织,其余项目由县级负责。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打造绿色生态、安全畅通、美丽舒适的路域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路出

三、目的意义

(一)改革是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农村公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重要组成部分。,要着眼全县乡村振兴大计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系统谋划、创新举措、统筹推进,确保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效。

(二)改革是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解决管养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机构设置和人员以及巡查工具配备无法满足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需要的问题。目前,我县部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还不完善,危桥改造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深化养护体制改革予以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yxes.gov.cn/esxzfxxgk/ezbtesxzfxxgkadmin/20210921/1297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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