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塔甸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与“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等本土优势,形成“专业引领+本土实践”的法治服务新模式,推动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专业化、常态化培养机制落地,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与实践效能。目前,塔甸镇已涌现出一批批优秀“法律明白人”典型,这一模式以破解基层矛盾化解难题为导向,着力打通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为法治乡村建设夯实根基,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赋能。

以“小切口”做实普法“大文章”
塔甸村在“法律明白人”培育与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富有乡土特色和实效性的基层法治工作方法:以调解主任张开宏为代表的“法律明白人”团队,坚持“迈门槛、走心坎”的群众工作法,通过“汉语+彝语”双语普法,将法律知识融入本土案例、转化为“身边事、身边法”,让村民听得懂、用得上;创新推行“流动调解室”机制,变“坐堂问诊”为“上门巡诊”,并运用“摸实情、找依据、讲感情、多元解、回头访”五步工作法,累计成功调解纠纷300余件,成功率达90%以上;同时,以“小切口”融入乡村治理大局,既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节日普法等开展精准宣传,又参与村内合同审查、决策建言,推动依法治村;此外,通过定期组织新时代“枫桥经验”大讲堂,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专业能力,形成“培养一人、带动一片”的示范引领效应,真正让法治成为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动自觉。

实干担当心系民,履职尽责践初心
嘿腻村在“法律明白人”培育与实践中,形成了以人大代表李益祥为代表的“履职+服务+治理+发展”四维融合特色工作法:李益祥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植根群众的优势,将法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通过三十余年深耕基层积累的群众信任基础,创新“共性诉求突破法”矛盾调解机制——善于从看似对立的矛盾中寻找共同诉求切入点,使调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他推动普法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依托当地生态资源特色,将法治保障融入胡蜂养殖、除虫菊种植等特色产业培育全过程,实现年增收150余万元的法治理性转化;同时注重基础设施法治配套,提出的“农村雨污分流”等建议源于扎实调研,15条民生建议均体现法治思维与乡村实际的结合;以“垫付养老保险”等暖心服务筑牢法治公信力,构建起“法治宣讲+矛盾调解+产业护航+民生服务”的全链条工作模式,真正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振兴的法治引擎。

扎根乡土,满怀热忱弘扬法治精神
亚尼村在“法律明白人”培育实践中,形成了以普春琴为代表的“学习+普法+调解+治理”四维一体特色工作模式:她以彝族党员身份深耕基层,通过“面对面倾听+零距离沟通”建立群众信任基础,成为村民依赖的“百事通”;在能力建设上,坚持“线上线下双轨学习”,自购法律书籍研读实用法规,夯实专业根基;普法宣传注重“季节性+精准化”,利用农闲举办广场讲座、春节返乡期入户讲解电信诈骗防范务工权益,结合真实案例以彝汉双语转化法律条文,使法治知识听得懂、用得上;纠纷调解善用“情法融合”策略,近四年成功调解30余起矛盾,如垃圾争执升级伤人事件中,通过剖析法律责任、疏导情绪达成90%调解成功率;更关键的是将法治融入村务内核,主动参与村规民约修订、铺面出租合同审查等工作,以法律专业规避超限出租等风险,推动依法治村从决策源头落地,彰显“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引擎作用。
从塔甸村的“双语调解室”到嘿腻村的“法治产业护航站”,从亚尼村的“情法融合调解法”到全镇“一村一品”的法治实践,塔甸镇始终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将法治基因深植彝乡沃土。通过“法律明白人”这支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生力军,塔甸镇实现了矛盾化解在村寨、法律服务到田间、法治观念入人心的治理蝶变。如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已成为彝乡群众的行动自觉,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正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绘就出“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的和谐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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