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工作动态
峨山县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政策解读培训
发布时间:2026-11-02 17:4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能力,明晰生态环保履职边界、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峨山县于2026年10月27日举办“以法典之治,压实生态之责”专题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集中解读辅导。副县长雷绍东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政府市管职级公务员,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紧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安宪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框架体系、核心制度,系统阐释法典作为生态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重大意义;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厘清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行业部门领导的生态环保职责,牢固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理念;对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重点解读责任认定、追责情形、终身追责等刚性条款,为参会领导干部划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红线、底线。
        参训干部认真聆听学习、交流思考。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靶向明确、解读透彻,既是一次法治辅导,也是一次责任警示,有效帮助自身补齐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短板,进一步树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意识。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持续深学细悟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制度,要坚持知责明责、担责尽责。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明晰履职尽责边界。坚持学用结合,把法治思维贯穿于项目决策、产业发展、环境监管、问题整改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行动。三是严守纪律底线,强化追责问责约束。时刻绷紧生态环保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切实恪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追责的工作准则,以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下一步,峨山县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持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根基,奋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彝乡。


主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4015938

运行维护: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滇公网安备:530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5304260001  备案号:滇ICP备07500970号-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4015938,0877-401751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