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日,峨山县召开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第11期),以“法典之治,压实生态之责”为主题,作相关政策解读专题培训。
培训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3部制度法规一脉相承、一体贯通、闭环衔接的内生关系。明确《生态环境法典》赋权,解决“有没有权力管”的问题;《责任制规定》明责,解决“谁来管、管什么”的问题;《追究办法》问责,解决“管不好怎么办”的问题。3部制度法规有机统一、法理相融、权责闭环,实现了法治定准则、制度定责任、问责守底线的目标,是依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准则。
培训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与《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履职导向、《追究办法》强调的终身追责刚性要求贯通,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任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明晰履职尽责边界。对标《生态环境法典》法定治理标准、《责任制规定》权责清单、《追究办法》约束要求,对照岗位职责逐条对标对表,厘清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严守纪律底线,强化追责问责约束。时刻绷紧生态环保纪律规矩之弦,将《生态环境法典》刚性法律约束、《责任制规定》日常履职要求、《追究办法》终身追责规定,深度融入环境监管、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风险防控全过程,以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贾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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