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围绕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本次询问聚焦《条例》执行中的关键环节,围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落实、传承体系建设、活化利用路径和宣传推广成效等重点内容展开。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问题直指“十五五”非遗专项规划编制、玉溪市非遗保护传承体验示范基地运营、财政经费保障、民族医药传承等现实难点与工作堵点,体现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尖锐性。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县政府应询表态将全面梳理此次询问所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与绩效管理,完善传承体系,推进整体性保护,努力推动全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和全局统筹。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准发力,补齐当前我县非遗工作仍存在机制不完善、保障不充分、传承链条不稳、活化路径不宽等短板。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加强非遗保护对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地方文脉的重大意义,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彝族花鼓舞、彝绣、彝医药等民族文化遗产,不断增强工作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谋划,加强队伍建设与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传承人扶持政策,深入实施“薪火相传”工程,推动非遗与旅游、文创、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提升峨山非遗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要凝聚社会合力,扎实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加强问题整改与跟踪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条例》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共同推动非遗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列席会议。(峨山县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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