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遗址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和开发利用好革命遗址,对于继承和弘扬红色传统、红色基因,培育和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充分挖掘县域红色文化资源,统筹兼顾,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确保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实现绿色崛起、振兴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革命历史遗址调查,建立调查档案,并根据调查成果,进行历史资料挖掘和保护价值、类别评估,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历史遗址纳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依法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成功将1个革命遗址申报成为市级文保单位,完成了4个革命遗址保护地带划定工作,将积极申报成为县级文保单位。一是全面排查、分类建档。对本辖区革命文物保护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掌握革命文物的保存状况、保护需求、项目组织、基础设施和管理使用情况,建立排查档案,并将排查结果报市文物局备案。对存在险情的革命文物,应视轻重缓急,制订保护修复计划。按规定进行分类建档,将价值突出的革命文物报经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四有"工作,依法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二是注重保护与开发利用。发挥革命文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作用。加强对革命文物的研究阐释,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党员干部、部队官兵和各界群众到革命文物场所参观学习。中共滇中地委觅池冲旧址,被命名为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玉溪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玉溪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峨山县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中共峨山县工委诞生地旧址,峨山文庙,1999年对旧址实施修复保护,2005年11月文庙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原名“文庙”定为现名“峨山文庙”,2008年11月,峨山县结合开展纪念峨山革命武装起义60周年活动,在大成殿内设立了47块展板,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的基地。2018年11月被命名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困难问题
我县在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不充分。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着“厚古薄今”的狭隘思维定式,对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使得一些承载着厚重历史内涵的重要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遗产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有些已经遭到损毁、破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二是规划和管护不够健全。整体规划建设失序,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对革命遗址的开发缺乏整体规划,使其处于零敲碎打、各自为战和低层次开发建设状态。同时,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规划建设层次低,一些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知名度偏低、展览内容单一、陈列手段落后、讲解水平不高,内容上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缺少有效管护机制,开发、管理、使用和维修中,责任主体不明确,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现象较为严重。由于革命遗址的保护经费都没有保障,虽然有一些革命遗址进行了认定挂牌,但由于资金缺乏,保护基本流于形式,部分遗址急需修缮。
三、对策建议
革命遗址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利用好革命遗址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一是摸清“家底”,分类归档。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认真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全县红色遗产的“家底”。对现有遗址遗迹征集文字、图片、影视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详细登记、合理归档和规范管理。二是注重规划,加强管理。将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全过程,在革命遗址保护、修缮和建设方面,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做到“修旧如旧”。针对目前革命遗址管理上存在的多头多级管理、管理权限分散、管理工作缺位等问题,确定一个管理主体,明确其具体职责、权限、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红色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拓宽保护资金筹措渠道,采取政府拨一点、集体筹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和企业支持一点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革命遗址管理基金,切实解决我县革命遗址保护资金严重匮乏问题。三是做好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要深入挖掘我县革命遗址内涵,推动红色文化、革命精神进党校、进中小学、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革命遗址的教育警示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平台。要加强红色旅游开发推介,把红色旅游、人文旅游和绿色旅游等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对我县红色资源进行研究、挖掘和提炼,整合红色、绿色、古色资源,培育形成若干条完整的红色旅游线路。
(县文化和旅游局 普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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