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6-07 10:43 来源:峨山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峨山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规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资源配置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出台政策措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现将《峨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公正、高效的原则构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接收渠道。依托1232812345热线电话,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二)受理范围。单位和个人就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三)受理主体。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由政策制定机关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政策措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受理核查,并上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者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处理。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估进行处理。处理要求为:对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对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五)回应。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投诉举报的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二、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

(一)信函投诉举报。峨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通江路3号,邮编:653200

(二)来访投诉举报。峨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通江路3县交通运输局法制安全股。

(三)来电投诉举报。0877—4011507

 

 

 

 

 

峨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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