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号-公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得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第( )款的规定,本机关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传真
□其他形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的规定,本机关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第( )款的规定,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