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峨山县人民政府网站(/esxzfxxgk/zfxxgkndbg4152/)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岔河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7-4311123)。
一、概述
根据岔河乡实际,结合《条例》的要求,2018年我乡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为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岔河乡明确了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政府的信息公开由党政办负责,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做到了部门落实、人员落实,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了使政府信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速度,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促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
岔河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多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岔河乡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化解存在的隐患和矛盾,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目前,2018年岔河乡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计更新各类信息481条。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政务公开,2018年使用岔河乡官方微信公众号“山水家园 大美岔河”公开信息4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岔河乡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更新工作动态381条、通知公告5条、重要领域公开1条,共计387条。另外,玉溪网发布120条,报送舆情信息120条。在使用峨山网、乡镇直通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传统媒体公开政府工作信息的同时,岔河乡还积极使用“山水家园岔河”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48条,努力开拓多渠道公开政府工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岔河乡召开职工大会学习《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玉政办发〔2018〕19号,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工作,岔河乡通过峨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及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短信群发平台、微信群等途径及时、科学地为群众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医保缴纳、保障性住房申请等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岔河乡2018年报送舆情信息120条,无恶劣舆情突发事件发生;按时对“11.11安居村玉壶组蓄水池溺水事故”进行报送和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岔河乡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岔河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岔河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采用率不高。主要表现在18年岔河乡更新的数量不足,质量欠缺,对热点事件的把控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一些盲区。如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对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三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停滞;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高政府领导干部 “阳光意识”。政府官员要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
2、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
3、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经办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乡无需要进行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429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29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1 |
单位负责人:罗春荣 审 核 人:华元
填 报 人:郝寅斐 联系电话:0877-4311123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