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甸镇设5个内设机构和7个事业机构
(一)党政内设机构5个
1.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机关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应急管理指挥、保密保卫、后勤和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人大、政协等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577-4461123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党的建设、纪律教育、宣传教育、外事统战工作,统筹推进乡镇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乡镇机关组织、人事、编制工作;会同乡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158
3.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158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综合管理,实施监督各类专业执法和管理等监督专业管理职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以及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等管理职责。承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以及来信来访、调处纠纷、网格管理等工作职能。联系电话:0877-4461169
5. 乡村振兴办公室。贯彻执行扶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负责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扶贫数据统计等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521
(二)所属事业机构7个
1.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化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158
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宣传、文化、旅游、科教、广播、电视、电影、群众性体育等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利用文艺演出、组织培训、文艺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培养、发展、管理农村文艺人才和队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文物。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123
3.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人居环境整治、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发展规划及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维护和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877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协调市场监督、商务工作、企业统计等;村(组)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组)土地承包管理,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林业、水利、水土保持、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方针政策,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业规划、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科技推广、畜禽医疗、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业生产机械维护服务、农机新技术、新机具项目引进、推广、应用、气象灾害、防震减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124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资源调查、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民政事务、失业保障、军转、优抚安置等服务性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等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638
6.综治中心
主要职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520
7.财政所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年度决算和财务会计制度,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7-4461036
二、塔甸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877——4461123
三、塔甸镇办公地址:峨山县塔甸镇锦程路9号
四、塔甸镇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