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2022年上半年贯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峨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对峨山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新建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项目基本概况
1.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经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社〔2017〕494号)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4月23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社〔2018〕193号)批准项目建设,批复建设地点:峨山县城双江街道九龙片区。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 850.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 0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 655.9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 217.5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解决。
2.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于2016年5月10日经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社〔2016〕269号)批准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2月6日下发《关于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社〔2017〕45号)批准项目建设,批复项目建设地点:峨山县城双江街道九龙片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 3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 694.62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 679.6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 20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解决。
3.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按规定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6年7月28日经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社〔2016〕387号)批准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2月6日下发《关于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社〔2017〕44号)批准项目建设,批复建设地点:峨山县城双江街道柏锦新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 220平方米(约16.83亩),总建筑面积11 610.24平方米(含隔震层建筑面积1 185.45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 703.9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 763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解决。
(二)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由县疾控中心作为建设项目主体,委托云南省玉溪建筑工程设计院负责设计,委托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峨山小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与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0 836 658.18元。峨山正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工作,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由县妇幼院作为建设项目主体,委托云南省玉溪建筑工程设计院负责设计,委托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云南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与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4 133 287.78元。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峨山正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监理工作。委托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由县中医院作为建设项目主体,委托玉溪市综合设计院负责设计,委托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玉溪马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与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4 552 834.75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峨山正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监理工作,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立项审批方面
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未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项目。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挪用专项资金1 700 000元。
(三)招投标方面
1.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3.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监理虚假招标。
(四)合同签订、履行方面
1.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多付5 536 676.104元。
(五)建设进展方面
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峨山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峨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峨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一)立项审批方面
未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项目。县妇幼院、县中医院今后应加强项目立项审批的管理。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挪用专项资金1 700 000元。县疾控中心应进行调账处理。
(三)招投标方面
1.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3.峨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监理虚假招标。
以上1-3项问题审计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合同签订、履行方面
1.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县中医院、县妇幼院、县疾控中心今后应严把合同审核关,防范合同风险。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多付5 536 676.104元。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县中医院今后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防范资金风险。
(五)建设进展方面
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县疾控中心应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加快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六)审计建议
1.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县中医院应加强项目负责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好后续工程结算、资产移交等工作。
2.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县中医院应当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县中医院对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