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峨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5月20日,对峨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为解决峨山县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基础脆弱、无法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无法高质量服务于广大群众的根本问题,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峨山县拟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进行建设并对项目进行申报。2013年5月15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就业〔2013〕835号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社会〔2016〕546号批复了此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批复总建筑面积3496.91平方米,其中:新建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595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新建塔甸镇服务中心310.3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新建大龙潭乡服务中心294.79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改建甸中镇服务中心296.8平方米。化念镇服务中心因建设用地、配套资金和服务人数不足等因素制约,调整到双江街道并与县级项目合建。项目概算总投资770.7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50.8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此次审计只对县级就业和保障设施及配套工程进行审计。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主体委托云南玉溪市规划设计院负责项目设计;配套项目委托峨山建筑设计院设计;委托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负责项目监理;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项目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主体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峨山小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5 911 039.70元,双方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书》。峨山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街道环城南路延长线(柏锦新区)。工程于2017年7月1日开工,2017年9月28日竣工。工程现已投入使用。
工程送审投资15 796 786.28元(工程直接费11 159 694.11元、待摊费4 637 092.17元);审定投资13 484 768.72元〔其中:工程直接费8 847 676.55元。待摊费4 637 092.17元〕。
截止审计日,资金来源合计12 825 707.32元,其中:中央资金2 508 000元,省级资金289 491.12元,县级资金10 028 216.20元。收支相抵,账面无余额。应付未付659 061.40元(工程直接费62 836.55元,待摊费596 224.85)。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实行了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招投标制,财务收支基本清楚,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 423 341.0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峨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 423 341.07的问题,要求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的情况,峨山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加强现场签证的审核力度。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大现场签证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签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审计发现该项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成本及实际完成情况难以控制。今后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核把关,提高估算、概算编制深度,避免实际投资与批复投资出入较大。(三)做好工程资料及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四)应付未付款 659 061.40元,建议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尽快落实资金进行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 423 341.07元已整改;工程资料及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完整归档,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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