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大龙潭乡江边小组泥石流治理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8年第33号(总第 号)
(二○一八年 月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峨山县审计局委托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成审计组,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6月1日对峨山县大龙潭乡江边小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边村泥石流沟位于峨山县大龙潭乡禄汁江东岸,泥石流沟口村庄比较集中,沟口左右两侧紧邻村民房屋,部分村民房屋坐落在泥石流堆积体上,该泥石流始发于上世纪80年代,自2002年以来雨季都有爆发,已造成河道冲刷严重、河形弯曲主流偏移,泥石流灾害的存在严重威胁着沟口江边组23户10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沟口的田地、乡村公路、进村道路、桥涵等也不同程度的受到泥石流的威胁,泥石流沟的存在对周边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较严重威胁。由于江边村附近谷深坡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无搬迁选址的地质条件。为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快消除地质灾害的隐患和威胁,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当地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脉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51号)要求,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专家组和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根据《玉溪国土资源局关于2015年度核查项目列入市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玉国土资〔2015〕188号)文件,确定峨山县大龙潭乡绿溪村委会江边小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列入玉溪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级投资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玉财建〔2016〕99号)文下达项目预算资金199.6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谷坊坝、护岸墙、固床墙、过水路面、进村路面等。
峨山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委托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勘察、可研及施工图设计,委托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监理,委托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结果确定云南至仁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于2017年2月10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1 268 594.41元,工期180日历天。工程于2017年2月初开工建设, 2017年6月底完工。
截至2018年5月9日,项目到位资金1 99 6900元,全部为市级投资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账面完成投资 1 083 006.93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880 000元(支付云南至仁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工程待摊投资193 006.93元(勘察费32 187.43元、可研及施工图设计费140 217.04元、监理费20 000元、招标代理费4 500 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 500元、前置审计费4 602.46元)。收支相抵,账面余额913 893.07元。
工程送审投资1 614 150.70元,多计投资48 939.04元,审核认定工程投资1 565 211.6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直接投资 1 345 581.73元,工程待摊投资219 629.93元(勘察费32 187.43元、可研及施工图设计费140 217.04元、监理费32 500元、招标代理费4 500 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 500元、前置审计费4 602.46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费4 123元)。
审核认定投资156.52万元与批复预算投资199.69万元比,节约预算投资43.17万元,与到位资金199.69万比,结余资金43.1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8 939.0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峨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8 939.04元,要求峨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予以调整。
针对审计的情况,峨山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
(一)加强工程管护,使项目发挥预期投资效益;
(二)该项目结余资金431 688.34元,峨山县国土资源局应向财政部门反映资金结余情况,按财政部门批复管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峨山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提供了整改情况,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