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峨山县大龙潭乡大龙潭水库
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8年第29号(总第 号)
(二○一八年 月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峨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7月3日,对2017年云南省峨山县大龙潭乡大龙潭水库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文件《关于2017年云南省峨山县大龙潭乡大龙潭水库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玉财农综〔2017〕68号),同意建设2017年云南省峨山县大龙潭乡大龙潭水库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峨山县农开办。项目建设内容:(一)水利措施:新建2.567KM,M7.5浆砌石沟边,C20砼底板渠道田间灌排渠道。(二)田间道路:硬化田间主干道2.567KM,C30砼路面硬化,路宽5米。三、其他措施:项目管理费及工程管护费。投资总额:26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3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5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8万元。
峨山县财政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委托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负责项目设计,委托云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监理,委托玉溪永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云南滇中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为2 288 277.21元,并于2017年11月24日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于2017年12月6日开工,2018年3月5日竣工,合同工期90日。
截至2018年7月4日,资金来源合计2 660 000元(省级1 830 000元,市级550 000元,县级280 000元)。
账面反映支出2 626 525.49元。其中:支付工程款 2 474 525.49元;设计费47 000元;监理费20 000元;项目管理费60 000元(招标代理费10 000元,招标编制费8 000元,宣传栏制作费462.00元,工作协调会议费7 607.50元,标志瓷砖费680元,宣传照片图案制作费2 130元,宣传栏边框及展板制作费3 750元,宣传费10 000元,管理用车燃油费11 600元,资料打印装订费5 770.50元);计提工程管护费25 000元。
工程送审投资2 661 113.45元,审核多计投资4 587.96元,审核认定投资2 656 525.49元,其中:建筑安装费2 474 525.49元,设计费47 000元,监理费50 000元,项目管理费 60 000元,工程管护费25 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有关手续,工程资料基本完整。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 587.9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峨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 587.96元的问题,要求峨山县财政局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的情况,峨山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本项目资金结余3 474.51元,峨山县财政局应原渠道上缴资金。;加强工程管护,使项目发挥预期投资效益;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峨山县财政局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 587.96元已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