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3〕1545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52号文件等要求,需开展峨山县甸中镇昔古牙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示。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 峨山县甸中镇昔古牙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三峡新能源峨山县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一期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201.096MWp(DC),采用国产峰值功率位 540WpPERC 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方阵支架为单排立柱固定式支架,建设 50 个标称容量3.125MWp(直流侧4.02192MWp)的方阵,实际装机容量为 201.096MW(直流侧容量)。配套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 二期项目工程装机容量为255MWac, 安装容量(直流侧)为324.91MWp。本项目采用容量为54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601692块,合21489个光伏组串(支架),并网逆变器选择225kW组串式逆变器,共需1131台组串式逆变器,采用70台3150kVA、13台2500kVA、1台2000KVA箱变。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设计规模为11回集电线路输送至前期已建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各阵列采用电缆沿场区道路连接然后就近上塔,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架空部分路径长度约41.4km,电缆部分路径长度约61.8km。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80000】万元,自有资金【80000】万元;二期总投资【120000】万元,自有资金【120000】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机构:云南城镇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一)主要社会环境影响风险因素:
(1)土地征收及补偿标准:该决策事项涉及的土地征收手续是否合法,相关的补偿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群众利益及相关需求解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群众可能对土地征收及后期补偿方案不满意,可能导致群众情绪波动较大,不支持该项目的推进;
(3)日常生活影响: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出现道路拥堵以及道路损坏的情况,施工现场出现封闭导致周边村民无法进行正常耕作,可能导致民众意见较大引发冲突;
(4)可行性研究论证:该决策事项在实施以前,是否进行了可行性、配套措施的科学性研究论证;
(5)资金筹措和保障:是否会出现建设资金链断裂,项目进度出现中断可能,导致项目停滞,影响事项涉及的村民日常耕作,村民与建设单位产生矛盾纠纷。
(6)生态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可能造成周边农田土壤的污染,影响周边村民日常的耕作,可能导致群众不愿意接受继续施工,导致工程进度停滞;
(7)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项目单位和村小组是否就项目进行充分沟通,是否对社会稳定风险有充分认识并做到各司其职,是否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和联动机制,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二)主要措施:
(1)征地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征收活动,并取得允许征地的批复,制定相关的征地补偿方案对失地村民进行合理的补偿;
(2)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让村民充分了解土地征收的相关事项,就土地征收条件及相关补偿方案与村民意见达成一致,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村民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该事项顺利进行;
(3)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路面的维护工作及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在安全范围内留给村民正常通行的通道,保证村民的正常通行及耕作;
(4)决策事项实施以前,应对该决策的实施进行科学的研究论证,充分保障决策事项可顺利、有效的实施,保障后期施工可得到顺利开展;
(5)项目实施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资金是否落实进行充分调查,并对正专项资金进行监管,保证相关的补偿安置费用可以得到落实,工程可以顺利开展实施;
(6)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卫生环境清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应当统一集中处理,避免造成周边农田土壤的污染,在规定的施工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以免造成扰民现象;
(7)除了与当地居民加强沟通和交流外,还应注重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问题,采用相应预防或防范化解措施,注重及时观察和发现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土地征收问题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示地点、方式:
地点:地方政府网站、宣传栏
方式:网上公示、现场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项目实施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三峡新能源峨山县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87705785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甸中镇白土村
评估单位:云南城镇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16248353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共信时代广场、共信假日商务中心B幢18层1802号
七、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实施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三峡新能源峨山县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