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化念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6-08 14:54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建设“云南绿色钢城”的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打造“开放协调发展先行区、绿色现代产业集聚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发展定位,全力推进化念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峨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化念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进行征收。

一、征收的范围

化念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罗里火车站公路连接线、大化园区铁路专用线、小兔山—咖啡箐土地开发、云南绿色钢城化念物流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及峨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化念集镇至G213线市政道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化念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单位、集体、个人的土地及其上附属物、构筑物。(具体征收范围由项目单位确定征地界线,提供征地红线图,控制点坐标成果,埋设征地界桩并开挖征地界沟,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及咨询电话

征收主体: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峨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县属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877—4066398、4071388

三、征收实施时间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日。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日。

五、投诉、举报、监督部门电话

对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峨山县纪委监委、化念镇人民政府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77—4011151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玉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化念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收回)安置补偿方案.pdf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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