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举行《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在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举行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经听证监察人审查,认为该听证报告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可进行下一步省级验收。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经县政府委托,县政府法制办、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听证制度有关规定,于2023年9月21日,在峨山县人民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公布了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事项、代表结构、产生办法、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1号公告)。公告发布后,因报名申请担任听证代表的人数较少,采取邀请和推荐的方式由各街道(镇、乡)和相关单位推荐。经审定,产生了19名相关单位及社会人士听证代表人、1名听证决策人、2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员、1名技术单位陈述人、共计27人。2023年11月6日,在峨山县人民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公布了听证代表名单及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事项(2号公告)。
(二)听证会召开
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听证会在峨山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代表19名、听证决策人1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员2名、技术单位陈述人1人,应到会共27人。本次听证会应到会正式代表19人,实到会19人,实到人数27人,为应到人数2/3以上,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涉及此次听证内容有关城乡基准地价政策、法律、法规,由县自然资源局于11月6日发到听证会正式代表。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保护利用股股长柴旭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介绍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工作方案;
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代表到会情况并宣布听证会可以举行;
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保护利用股负责人宣读参会人员情况和宣布听证会纪律;
四、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作陈述;
五、听证代表对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工作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不超过2分钟)
六、决策发言人、作业单位方就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
七、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八、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九、县政府领导就本次基准地价成果及听证会议程内容进行指示。
十、听证主持人对本次听证会总结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每位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召开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发言踊跃,对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热烈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保护利用股股长柴旭同志以主持人的身份介绍了本次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具体工作开展作了说明,代表围绕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发表了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价值,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
除对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发表意见,代表们还对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定级范围、级别划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主持人和作业单位一一作了答复和说明。
听证代表对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一)与会代表同意拟订的方案,一致认为,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关系到峨山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于培育和规范地产市场,实现对土地资产的有效使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加快城镇经济建设、运用地价杠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依法、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为保证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科学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必要的。但需要做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大部分代表同意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少数代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1.富良棚乡:石板村是否可打破村小组界限调整为Ⅱ级。
未采纳。理由:根据交通区位、距离中心镇距离、人口规模等因素因子定级,与Ⅱ级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次以村小组为单位,参考农用地定级的方法,以变更调查数据的建设用地图斑为参考,邻近的图斑进行合并,基本形成一个自然村只有一个主导图斑,另外考虑避免实际工作中权属界线难以界定的情况,因此本次定级以村小组作为最基础的定级单元,所以石板村暂不调整为Ⅱ级。
2.小街街道:小街街道Ⅰ级发展较好紧邻县城城区价格低于双江街道Ⅱ级山区偏远价格,是否可以提高小街街道Ⅰ级价格。
已采纳。已提高小街街道Ⅰ级价格。
三、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峨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2014年12月1日颁布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向参会代表做了最后陈述,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峨山县自然资源局和作业单位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也将作为峨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重要依据。
峨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