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指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实施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一)免教科书费。标准为小学生105元/生/年,初中生180元/生/年。国家免费科书由中央承担,地方免费科书由省级承担。免教科书费由省级统一列支。
(二)免学杂费。主要通过提高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的形式下拨到各学校。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补助标准为小学生720元/生/年,初中生940元/生/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的问题,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6000元/生/年。
(三)“一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小学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250元/生/年,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25元/生/年;初中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500元/生/年,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750元/生/年;通过社保卡发放。
对28个人口较少民族(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俄罗斯族、保安族、德昂族、基诺族、京族、怒族、鄂温克族、普米族、阿昌族、塔吉克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景颇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仫佬族、土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照25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对象:县区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城区学校因区域布局调整及农转城进城就读的学生。
补助标准:5元/生/天,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