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小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小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修改完善《小街街道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委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小街街道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小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小街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15日
小街街道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小街街道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街道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修改完善小街街道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考核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工委、办事处的各项决定、决议,服从和服务于党工委、办事处的各项中心工作
1.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与党工委、办事处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2.积极主动地学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和经验,积极参加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不缺席、早退,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出现不求上进,不思进取,政令不畅的班子成员扣3分;缺席、早退、不参加培训的,每1次扣1分。
(二)班子团结务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工作
党总支、村(居)委会对组干部的选用和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做到村(社区)干部之间、村(社区)与组干部之间关系和谐,步调一致。
出现村(社区)干部之间、村(社区)与组干部关系紧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的,每1次扣2分。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充分利用阵地,抓好“三会一课”,认真落实党员素质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七一”建党节、党员民评和党内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2.如实反映党总支(支部)和党员状况,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村规民约,时时处处争当群众的表率,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3.每月组织党员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学习不少于2次以上。
没有开展好活动的,每1次扣1分;在工作中反映出来或有群众举报不良行为的,经核实,每1件扣1分。每月远程教育学习出现“零点击率”每出现一次扣1分,每月少于2次每差一次扣0.5分。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并抓好落实以村规民约为主的村务管理制度,以“四议两公开”为主的科学决策和办事制度,以群众关注的“三资”(资产、资金、资源)为主的监督管理制度。
村规民约不健全或落实不力的,扣5分;其它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力的,每1项(次)扣2分。
(五)抓好宣传工作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塑造先进典型,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材料报送。
由于工作不力或宣传误导引发不良事件的,每1件扣3分,信息材料报送不及时,每1次扣1分,信息简报没有完成年初分配任务数,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二、开展工作情况考核
(一)落实烤烟生产收购责任状情况
积极完成烟叶收购总量任务,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科技的落实,提升烟叶质量。
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收购总量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卧式烤房投烤率在9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上等烟比例、上中等烟比例、收购单价、鲜烟处理、揭膜培土完成数,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
1.实现无计划外生育(包括:早育、抢生、超生)。
2.计划生育率达92%以上。
3.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80%以上。
4.基层统计台账合格率达100%,开展优质服务达100%。
5.《计划生育协议书》签订率达100%,计生协会开展活动每年达6次以上,且要有记录。
6.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婚育证》查验率达95%以上。
7.当年发生的计划外生育呈报率达100%,当年发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达80%以上。
以上2至7条的数字指标,每达不到1个指标扣0.2分。
每出现1例早育或抢生扣0.5分,每出现1例超生扣5分。
本项考核凡出现隐瞒不报的,经查证核实,实行“一票否决”,奖金已计发的,追回奖金。
(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决制止违法用地、私挖乱采行为。
出现村组私自与个人或集体签订开采矿产资源的协议,每出现1例扣2分;出现违法用地,每1例扣1分。违法用地制止不力或没有制止的,每1例扣2分;私挖乱采矿产资源,制止不力或没有制止的,每1例扣5分。
(四)林业工作情况
完成上级林业部门和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抓好护林工作。辖区内发生毁林开荒、森林火灾,每1起扣0.5分,情节严重的,每发生1起扣2分。
(五)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完成街道办事处下达的任务数。
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六)畜牧业工作情况
积极完成上级畜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提高畜牧工作水平。
畜牧生产任务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1分;畜牧兽医员配备不到位或履职不到位的扣0.5分。
W病免疫达100%;猪瘟和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达100%;禽流感和鸡新城疫免疫达100%;狂犬病免疫达90%以上。以上四项指标,每达不到1项扣0.2分。
(七)水利工作情况
积极协助水利部门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好、用好辖区内的库塘库坝,抓好防汛和河道、沟渠治理保护工作。
因管理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出现险情不到位或处理不及时,每1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1次扣2分;因管理不当,造成库塘库坝蓄水不正常的,每1个库塘库坝扣1分,水资源浪费的,每1次扣0.5分。
(八)民政工作情况
积极协助民政部门抓好救灾救济工作。
有灾情不及时上报1次扣0.5分,落实低保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出现群众来信来访的,经查实,每1件扣1分。
(九)武装工作情况
重视国防工作,抓好征兵工作、国防潜力调查工作和民兵队伍建设工作。
应征入伍报名数,按照各村(居)委会总人口数的3‰的比例(3:1),不得少于报名上站人数,少1人口0.5分;民兵整组工作,不及时、不准确,预征对象确定不认真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兵役登记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出现漏登、错登的出现1次扣0.5分;出现急、难、险、重情况任务时,各民兵连,不能够或不及时调动民兵(应急分队)的,每出现1次扣1分。
(十)统计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统计档案资料,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报表。
档案资料管理不健全的扣1分;统计报表每出现1次迟报、错报、漏报扣0.2分,每出现1次不报扣1分。
认真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普查工作和业务培训,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出现不依法普查行为1次,扣2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无故缺席会议每次扣0.5分;不按时上班普查数据每次扣2分。
(十一)教育卫生工作
统筹协调各方,清理学校周边环境,营造尊师重教、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和投入,抓实控掇保学工作。
中学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每超1个百分点扣2分;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4%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扣1分。
积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规章制度,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护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清运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未及时处理清运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扣0.5分;未将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列入村规民约的扣0.5分。
(十二)新农合工作
认真抓好新农合统筹工作,确保参合率达97%。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分。
(十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纪律和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搞好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
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没有逐级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出现村、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或诫勉谈话,每1件(次)扣3分;辖区内党员受处分的,每1例扣1分。
(十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
认真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认真、负责、妥善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本级的社会治安。
1.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各组、有关机构签订责任书,未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
2.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超过前三年平均数的,治安案件每超1件扣0.2分,刑事案件每超1件扣0.2分。所涉及人员是小街籍的,按人员所在村籍扣分,所涉及人员不是小街籍的,按案件发生地所在村扣分。
3.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社区帮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每件扣0.2分。
4.因工作失误,发生非正常群众上访(含信件、电子邮件、群体性上访等),情节严重的,每1件扣2分。
5.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交通安全、矿山安全、食品安全等),每1件扣1分,重特大事故扣2分。
(十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村务、财务公开,规范村、组两级经济管理和行政行为
1.严格执行《小街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小政发〔2010〕15号)文件的规定。若有违反财经纪律,经查证核实,每1件扣3分,情节严重的,1次扣5分。
2.坚持“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行政过程中,出现不廉政、不坚持“一事一议”等行为,村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落选不交账现象,每出现1次扣3分。
三、加分办法
(一)表彰奖励和工作创新加分
1.年内村(社区)“三委”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根据表彰的级别给予加分。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1次加4分(省级厅、委、办等部门表彰的参照市委、市政府表彰加分,以此类推)市委、市政府表彰1次加3分,县委、县政府表彰1次加2分,党工委、办事处表彰1次加1分。
2.工作创新受到县级肯定、报道的加2分,受到市级肯定、报道的加3分,受到省级以上肯定、报道的加4分。
(二)新农村建设加分
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街道平均增幅的加1分。
(三)农业农村工作加分
1.年度有竹子、核桃、除虫菊、魔芋栽种面积的村(居)委会,竹子、核桃、魔芋按实际栽种面积占全街道总栽种面积百分比加分,除虫菊按交售量占全街道总交售量百分比加分,每一项总分为20分。
2.超额完成信息简报采用任务,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
3.超额完成烟叶收购总量任务,每超1个百分点加0.2分;超额完成上等烟比例、上中等烟比例、收购单价任务,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
4.计划生育工作,完成考核内容的1至7项工作,没有被扣分的,奖励加5分。
5.超额完成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
6.超额完成畜牧生产任务,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
四、奖励办法
1.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加分项目上不封顶,扣分项目下不保低。
2.考核奖金计算方法:考核得分×分值×干部编制数=奖金总额。
3.每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出专项考核资金进行考核奖励,县级财政拨入的村(社区)干部增资部分奖金经考核后发放。年终考核结束后,将奖金兑现到村(居)委会,考核奖金的分配不搞平均主义,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小街街道各村(社区)编制内的干部(包括除下派干部外的村(社区)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
2.对年终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村(居)委会,在全街道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考核方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终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工委、办事处审核认定。
4.本考核办法由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