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规范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现将成立农村股份经济(联合)合作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
二、为规范管理,我镇只设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设经济合作社。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xx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申请
1.村(居)民小组向所在地村(社区)提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并附《股份合作社章程》,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册、股东大会(或股东户代表会议)记录及签到表等资料。
2.村(社区)向所在地甸中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并附《股份合作社章程》,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册、股东代表大会记录及签到表等资料。
(二)审核
1.村(社区)负责对村(居)民小组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所在地甸中镇审核。
2.甸中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人民政府,上报材料要附《股份合作社章程》,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册、股东大会(或股东户代表会议)记录及签到表等资料。
(三)批复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甸中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登记
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文件要求,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申请表》,申请办理赋码登记,并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议推选党组织书记担任董事长
附件:1.关于成立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请示
2.关于成立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xx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
3.峨山县甸中镇关于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请示
甸中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关于成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请示
甸中镇人民政府:
我村(社区)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设置量化基础上,于2019年x月x日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通过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符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恳请给予批准成立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当否,请批示。
附件:1.xx村(社区)股权设置量化管理方案
2.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3.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4.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记录、签到表等
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成立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xx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
甸中镇人民政府:
我组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设置量化基础上,于2019年x月x日召开了股东(股东户代表)大会,通过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符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恳请给予批准成立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xx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当否,请批示。
附件:1.xx村(社区)股权设置量化管理方案
2.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3.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4.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记录、签到表等
峨山县甸中镇xx村(社区)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峨山县甸中镇关于成立股份经济合作
(联合)社的请示
峨山县人民政府:
我甸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较好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设置量化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我甸中镇拟成立11个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6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特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当否,请批示。
附件:1.峨山县甸中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名单
2.峨山县甸中镇股份经济合作社名单
峨山县甸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