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政发〔2019〕21号—甸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甸中镇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17:40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村(社区)、镇属各站所

现将《甸中镇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甸中镇人民政府

                                                                          201944


(此件公开发布)


甸中镇2019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2019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2019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省、市、县对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实际,特制定2019甸中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防控方针,以建立健全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强化监管,加强疫情排查,健全监测预警和严格消毒灭源等综合措施,强化重大疫病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经费投入、督促检查等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我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目标任务  

2019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生猪散养户全面推行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三苗同步两点注射一次完成的321免疫技术,同时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全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确保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三、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免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从111日起至430日前结束,秋季动物免疫工作(以下简称“秋防”)从51日起至1031日前结束。小反刍兽疫免疫工作要求全常年对新生、新补栏羊只进行免疫。

第一阶段(集中免疫阶段):春防集中免疫时间为120日至3月底,秋防集中免疫时间为720日至9月底,每月定期进行补免。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集中免疫结束后,各村(社区)按照《甸中镇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春防检查验收时间为415日至430日,秋防检查验收时间为1015日至1031日。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组织对各村(社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2019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各村(社区)必须认真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领导,统一指挥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建立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指挥系统一是成立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社区)主任任组长、组干部为成员,负责在免疫注射前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宣传、组织、动员和协调等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方式,营造整村推进、集中免疫的工作氛围,按免疫工作组的要求,通知农户按时关好牲畜接受免疫。对不愿接受免疫的农户,采取强制性免疫措施,切实履行政府保密度的工作职责。二是成立由乡村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组成的动物免疫注射组和免疫反应治疗组。免疫注射组负责免疫注射、填写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佩带、免疫反应牲畜的治疗。通过指挥系统的建立,确保我动物防疫推进工作按计划、步骤的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动物防疫是政府行为,各村(社区)应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有计划、有措施、有组织的动物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发动、宣传、协调等工作;畜牧部门负责培训村级防疫员技术技能,全程参与动物防疫工作,保证动物防疫按质、按量、有效、科学的开展。根据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动物防疫责任书,建立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的运行模式,完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确保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我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实施。

(三)推行猪321免疫技术,提高效率

2019对散养生猪继续推行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苗同步、两点注射的免疫方式,各村(社区)要按照《峨山县猪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苗同步、两点注射免疫方案》要求开展免疫注射。规模养殖场(户)生猪按程序分病种进行免疫,商品猪可参考散养生猪采用321免疫技术进行免疫。

(四)狠抓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要按照 “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安排好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五不漏的要求,做到免疫注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要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的免疫监管,落实技术人员联系场户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实施自主免疫和填写免疫档案。还要做好常规动物疫病的免疫和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五)宣传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村级防疫员的信心和决心,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顺利实现,畜牧兽医科技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负责的村组和大户,加大对养殖户(特别是钉子户)的重点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转变他们的观念,让养殖户理解、支持、配合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工作,自愿接受,主动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综合防控的局面,有效地提高动物防疫的密度。

(六)加强疫情监测,抓好疫情应急处置

一是健全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确保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运转正常二是加强突发动物疫情应演练、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做好消毒药品、防护用具、防疫设备、消毒器具、扑杀设备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门的储存地点和管理制度四是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下,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坚决果断科学规范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兽医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病料采集送检、疫源调查,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疫区进行封锁、隔离、消毒,禁止染疫畜禽及产品流出疫区,对受威胁区进行紧急免疫。五是落实好疫情报告制度,坚持动物疫情电话24小时值班,做到“有事快报告、无事报平安”。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协检员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诊疗机构等人员的作用,提高报告的时效性。

(七)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为保证“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免疫质量,各村(社区)所需疫苗须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调配,在疫苗保管、运输环节要严格执行疫苗使用规定,确保疫苗效价。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科学开展免疫工作,真正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同时做好防疫人员的安全防护和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病。免疫工作中,一是要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做到“一严”(严格操作规程)、“二准”(注射部位准、剂量准)、“三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集中)、“四到场”(领导、包片技术人员、防疫员、畜主到场)、“五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按照“一畜一针头”技术要求进行免疫注射。二是疫苗现用现配,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冰冻等环境因素影响免疫效果。三是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剂量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四是防疫员要随身携带肾上腺素等抗过敏药物,一旦发现接种动物应急反应,要及时救治。

抓好疫苗空瓶回收,消除生物安全隐患

疫苗使用后空瓶必须回收到镇畜牧兽医站,实行领一交一。镇畜牧兽医站应有专人负责回收登记,定制好疫苗空瓶回收专用容器,每年春秋防结束后,将回收的疫苗空瓶集中打包,统计回收数量,自行按相关规定集中销毁处理。同时春防于420日前、秋防于1020日前将回收处置情况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增加投入,保障推进

为使整个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要增加对防疫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防疫所需物资的按时就位。一是投入一定经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的储备二是保证防疫所需疫苗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人民政府安排一定的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防疫技术培训和疫苗、针头、酒精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通过双向投入,最终达到密度、质量双达标。

(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考核

动物防疫期间,各村(社区)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记录是否真实。对防控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防疫工作结束后,政府将按照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的防疫目标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凡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认真总结、完善方案

各村(社区)在动物防疫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分析,将本村(社区)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信息报表、工作总结于430日(春防工作总结)和930日(秋防工作总结)前上报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便于及时总结和完善动物防疫工作。

 

    附件:1.猪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2.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3.牛羊口蹄疫免疫方案

    4.小反刍兽疫免疫方案

    5.主要常规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附件1

猪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全部生猪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生猪散养户进行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断奶后初免,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个月后加强免疫1

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种公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二)散养生猪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三)补充免疫

对市场交易用于近期屠宰以外的生猪、新补栏和漏免生猪进行及时补充免疫。

三、使用疫苗种类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猪瘟脾淋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四、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健康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五、免疫方法

(一)散养生猪

采用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种疫苗同步、两点注射、一次完成的321免疫技术进行免疫,即在生猪颈部一侧注射口蹄疫疫苗1.2头份(灭活疫苗和合成肽疫苗均可),同时用猪瘟稀释液对猪瘟脾淋活疫苗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混合稀释,确保混合后的稀释液中每毫升同时含有1头份的猪瘟脾淋活疫苗和1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将稀释好的混合液在猪另一侧颈部注射1.2头份。

(二)规模养猪场生猪

按免疫程序自行分病种进行免疫。商品猪可参考散养生猪采用321免疫技术进行免疫。

六、免疫效果监测

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均采用ELISA试验方法检测,免疫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存栏猪抗体合格率达到70%判定为群体合格。

七、321免疫技术注意事项

(一)确保准确的比例配比稀释和注射剂量的准确,不可超量免疫;

(二)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瘟稀释液使用前须恢复常温后使用;

(三)免疫后35—40天方可同步进行三种疫苗免疫效果评价;

(四)种公猪免疫后需停止供精10天,再次供精前采集1次精液无害化处理后可正常供精。

 

 

 

附件2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种鸡、蛋鸡免疫

雏鸡7—14日龄进行初免。在3—4周后可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开产前再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二)商品代肉鸡免疫

7—14日龄时,免疫一次即可。

(三)商品肉鸭、肉鹅免疫

肉鸭7—10日龄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肉鹅7—10日龄进行初免;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四)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五)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禽流感H5-H7二价灭活疫苗、禽流感水禽疫苗(H5N2D7株)。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二)免疫效果判定

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存栏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70%判定为群体合格。

 

 

附件3

牛羊口蹄疫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牛进行O型、A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羊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一)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羔羊:28—35日龄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牛羊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二)散养牛羊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牛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模养殖牛羊和种畜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牛羊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免疫的牛羊可以不进行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口蹄疫O-A-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71日起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

羊、鹿:口蹄疫O-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71日起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牛羊免疫30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VPI结构蛋白抗体ELISA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二)免疫效果判定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为合格。

O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为合格,VPI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阳性为合格。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为合格。

存栏牛羊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为群体合格。

 

 

  

附件4

小反刍兽疫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新生羔羊和外调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未免疫的羊均免疫一次,新生羔羊1月龄以后免疫一次,新补栏羊及时补免,免疫期按说明书执行。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疫区内的羊确认病原学阴性时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羊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羊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操作。

六、免疫任务

常年对新生、新补栏羊只进行免疫。

七、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存栏羊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为群体合格。

 


附件5

主要常规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一、新城疫

(一)规模养鸡场免疫

规模养鸡场新城疫免疫按免疫程序操作

(二)散养户免疫

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鸡进行免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所有鸡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鸡只可以不强化免疫。

(四)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使用。

二、狂犬病

(一)免疫程序:初生幼犬3月龄时进行初免,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二)免疫方法: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

三、炭疽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

炭疽:3年内曾发生过疫情的乡镇易感畜每年进行一次免疫。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所有易感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疫病流行地区,在蚊虫出现前1—2个月,对猪等易感动物进行一次免疫。

具体免疫方法及剂量按相关疫苗产品说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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