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1:38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2025年,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峨山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扛牢统计部门职责坚决防治统计造假,高位统筹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强化统计监督、防治统计造假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法治建设责任高位落实。法治峨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检、自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报告和报送相关资料;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市统计局、县法制办报告县统计局普法和法治建设、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情况,及时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全面落实单位职责清单,并安排了专人负责,编撰、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工作对接联系,确保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高效规范运转、更加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县政府党委(党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统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长期坚持学习。扎实开展全县统计能力大提升工作,持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分别在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44次会议峨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暨法治政府和廉政工作会议和第62次常务会议、县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新任乡科级副职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峨山县第九期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就统计法律法规及重点指标作专题学习,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意识和决策科学性,增强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扛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县统计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10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23次,在县乡统计系统按季度举办业务培训班学习4次,进一步深化统计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依法开展统计活动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统计机构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三)锚定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

紧扣省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统一方案和措施,严肃查摆问题,扛实整改工作责任,结合峨山统计工作实际切实有力推进,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工作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曲靖市统计造假教训。县委、县政府合并召开了全省以曲靖市统计造假为鉴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县统计局7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9月15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以曲靖市统计造假为鉴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会议精神,7月26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警示教育会会议。

二是依法开展重点数据质量核查。格执行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评审反馈制度,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监督常态化和覆盖面。组织县统计局各统计专业依法规范落实重点数据质量核查责任,对标对表全面完成了县级自查自纠,落实上级统计专业抽取的重点数据质量核查任务,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各专业抽中的53个调查单位(项目)的核查,核查发现6户联网直报企业报表数据存在差异,已依法依规及时修正差异数据。

三是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年内,县统计局依法对16统计联网直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其中:制发《峨山县统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依法对8个统计联网直报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结合统计云平台日常统计数据监测工作需要依法对8个统计联网直报企业的异常统计报表数据进行了线上核验(非现场检查,核验电子凭证资料)。峨山县未涉及查办国家统计局转交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和省纪委、省委巡视、审计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未收到群众反映统计违法问题线索。

四是推动统计监督长效机制运行。县委、政府加强统筹部署深化《峨山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推动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制度,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通过峨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县统计局;严格执行《玉溪市加强组织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试行)》,县委组织部已明确将县统计局列为峨山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统计造假有关情况纳入干部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将“是否违规干预统计”列入考察谈话了解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内,县统计局通过日常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和落实年度双随机监管任务,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未涉及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向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等情况

(三)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不断强化统计监督。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统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持续推动统计行政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核查县统计局2023年至2025年12月发生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40卷(均为行政检查案卷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未涉及立案查处;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未涉及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无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执法信访件,不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未发现执法不作为、执法粗暴问题。统计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依法由2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或《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统计局干部职工组成,做到亮证执法;执法检查法律文书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计局制发的文书,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填制,取证资料真实、完整;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统计执法检查抽查信息报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等予以公示;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及时、规范。

二是认真落实“监督 服务”执法模式。将统计服务融入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检查与统计服务基层同部署、同开展、同推进,坚持执法、普法、培训、指导、宣传相结合,主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责任。加强对全县统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指导,营造学统计、懂统计、会统计、精统计的良好氛围,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大幅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均配备了专业统计人员、工作设备,实现了基层统计工作“八有八化”。全县统计机构干部职工积极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导调研,督导建立并严格实施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等,确保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大事件和特殊时间节点,通过现场普查活动、集中普法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微信和QQ工作群等不同形式,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抓实统计服务进企业、进机关等“N进”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工作的认知和支持。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无事不扰、企业安静期和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要求,推行“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试点上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统计局及时申请开通了平台办案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账户,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平台操作业务技能培训,规范运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2025年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执法检查时,规范使用“云执法APP”;持续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确保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公开。

是强化执法监督能力建设按照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执法人员的5%的要求,县统计局配备了2名兼职法制工作人员、2名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聘用了法律顾问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现有持证人员26人,其中2人同时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建设保障了独立开展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并积极助力省、市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扎实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强化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认真组织参加司法系统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和“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操作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初心和使命。将统计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经费、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各类统计执法工作需要。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执法人员法律、财会和统计专业知识不全面,执法实践经验不足。统计执法人员兼职较多,往往忙于各项工作业务,难以时常学习钻研法律、财会和各统计专业知识,加上多年来未收办过统计违法案件线索,仅参与各年度的常态化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上级统计机构抽调协助执法检查工作实践经验很有限,故综合业务能力提升空间较大。

(二)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单位普法不够深入。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县级有关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知识学习贯彻不够深入,难免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一是要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参加上级统计机构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和财会、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司法系统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二是要将法律、财会和统计专业知识纳入县级统计干部继续教育课程,采取线下、线上等方式举办县级培训班,以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人员、专业人员政治教育,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协作配合,将执法检查渗透入专业核查工作,紧盯统计违法突出问题和高发专业领域,以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出发点,强化执法检查针对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持续强化统计服务和统计法律普法教育。持续分类组织各级干部、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不断强化统计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学习,筑牢统计法律意识,坚守统计法律底线,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峨山县统计局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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