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
一、整改目标
在“十三五”基础上巩固深化,按照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 2023 年,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到玉溪市政府下达峨山县的考核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曲江永昌桥国控断面为重点,加快编制峨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强沿江空间管控;推进沿江近岸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峨山县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0%以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确保优良水体比例不下降。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河湖面貌好转。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力度,确保曲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二)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贯彻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严把项目投资审批准入和行业审批关口,有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合理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严控新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项目。
(三)加强珠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以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着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到2023年,峨山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强流域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省级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峨山县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达到流域生态流量底线要求,促进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完成情况
(一)全面压实责任。印发《峨山县永昌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峨政办通〔2022〕25号)、《峨山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战的实施方案》(峨发〔2023〕4号 ),进一步细化措施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巩固提升水环境指标。
(二)完成《峨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方案编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对中心城区内猊江、练江两条重要河流水系、其他河流两侧沿河道堤防外坡脚范围、其他不宜设置堤防的自然与人工水域划入蓝线控制,规划成果已完成报批稿,并经市级专家审查、玉溪市规办会审查、玉溪市第三次规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城镇环境基础保护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我县主要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开展排水治理工作。一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截至2023年10月,新建及更新改造污水管网31.9km,改造检查井2000座。二是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0537万元,目前已完成可研批复工作,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869万元,该项目计划改造市政排水管道9.56km,建立智慧排水平台1套,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三是2022年投资31万元重新在河道旁架一条DN400的PC管将猊江沿岸的7个直排口污水接到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对5个未封堵全的口进行封堵。四是全县(双江街道除外)7个乡镇(街道)中,富良棚乡、化念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经和云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作,计划新建岔河乡、大龙潭乡、塔甸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化念集镇污水管网,下步将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实施,力争2023年12月底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
(四)落实好河长制常态管理制度。一是印发了《峨山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河湖长、成员单位、联系部门职责。编制完成《曲江“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3年)》,提出曲江管理保护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责任清单。建立“两江卫士”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对猊江、练江河段实行分段部门负责制,联合部门开展拉网式、专业化、常态化河道清理整治。二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党建+河湖长制”河长清河清漂行动,累计投入人工4453人次,出动车船机械326台次,投入资金15.32万元,清理河沟141条,清理库塘109座,清除岸上岸下生产生活垃圾378.11吨,铲除淤泥1400方。三是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五)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2021-2023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目前,全县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削减2%以上。一是实施化肥减量。2020年化肥施用量(折纯)6690.73吨,比上年减164.52吨,减2.4%。2020年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427911亩,亩化肥施用量(折纯)15.6千克(234千克/公顷)。2021年化肥施用量(折纯)6518.73吨,比上年减172吨,减2.57%。2021年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438068亩,亩化肥施用量(折纯)14.9千克(223.5千克/公顷)。2022年化肥施用量(折纯)6431.08吨,比上年减87.65吨,减1.34%。2022年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451860亩,亩化肥施用量(折纯)14.2千克(213千克/公顷)。2023年化肥施用量(折纯)6398.92吨,比上年减32.16吨,减0.5%。二是实施农药减量。2021年全县农作物使用商品量411.37吨,比去年减少3.38吨,减0.81%;农药使用量折百量110.31吨,比去年的113.02吨减少2.71吨,减2.40%。2022年全县农作物农药使用商品量406.87吨,比去年同期411.37吨减4.5吨减1.09%;农药折百量108.92吨,比去年同期110.31吨减1.39吨减1.26%。2023年10月全县农作物农药使用商品量346.77吨,农药折百量93.07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3.92吨和1.11吨,减1.12%和1.18%。
(六)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审查。按照《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玉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要求,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更好地发挥环评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按县级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权限(年能耗1000-2000吨标准煤),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项目核准程序,严控新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项目。2022年共受理3个项目节能审查,并全部上报省级。
(七)严格执行《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对峨山县辖区内需泄放生态流量的3座小水电站(龙门电站、法吾电站、阿依电站,其中阿依电站属珠江流域)均安装了生态流量放设施及其监测设备,并接入省、市、县监管平台,实现了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24小时在线监管。
(八)加强环境执法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强化对猊江、练江、曲江沿线工业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对玉林村片区“小作坊”、峨山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峨山污水处理厂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2023年共截至目前,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8人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起,立案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含跨年度3份),要求整改并处罚款7起,罚款金额43.74万元。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加强对猊江、练江、曲江沿线定点取水进行水质监测,并及时对监测数据展开分析研判。2022年,我县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年平均水质类别为Ⅲ类、Ⅱ类。2023年1-10月,我县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平均类别为Ⅲ类、Ⅱ类。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