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我县接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14—3号)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立即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举报内容
峨山县双江街道猊江南路附近有6家烧烤摊,油烟污染大,晚上20:00到凌晨3:00左右营业,对旁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希望督察组调查解决。
2、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峨山县双江街道猊江南路原有7家烧烤摊,分别是阿四排骨(经营者:施占武),蓝带多彩扎啤城(经营者:舒慧媛),石屏二勇豆腐烧烤(经营者:邹二勇),石屏老辉烧烤(经营者:邹俊辉),桂林风味园小广西砂锅饭(经营者:孙珊珊),峨山回娘烧烤总店(经营者:马旭)。峨山老王烧烤店(经营者:丁开珍)2018年6月20日石屏老辉烧烤转向经营改成小郡串串香在店内经营,不涉及烧烤。其他6家烧烤摊经营时间较长,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属铺面经营性质,经营时间为晚上八点至凌晨一点,因烧烤过程产生油烟污染。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局出动执法人员19人联合环保局相关职能人员2人、双江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6人对猊江南路6家烧烤摊进行了整治。2018年6月26日21时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环保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猊江南路6家烧烤摊进行现场执法。
三、存在问题
双江街道猊江路烧烤摊存在的问题为烧烤架未安装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装置,直接将油烟排放至空气中。油烟的排放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经营者的行为,已造成占道经营,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属实。
1. 已于2018年6月22日19:30至23:30对猊江路6家烧烤摊点进行清理整治责令烧烤经营者改正占道经营行为,整顿占道炭火、伞架若干。
2. 2018年6月26日21时对猊江南路6家烧烤摊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整改油烟排放系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烟油排放管道,减少油烟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对举报件所涉的地段,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持续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五、下一步措施
1、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对猊江南路6家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如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进行行政处罚。
2、对照《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烧烤餐饮的规范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巡查。对于违规经营户,要加大查处力度,促进全县烧烤经营的良性健康发展。
3、加强烧烤经营者道德素质宣传、教育,采用发放宣传单、电视视频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烧烤摊位环保、卫生干净及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鼓励广大烧烤经营者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学习好社会公德文明知识。
4、我县城市功能不健全、规划不合理,致使全县烧烤经营者较为分散,目前县人民政府正在研究新建一处能容纳全县烧烤经营者的经营地点,在远离住宅小区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处理好排烟、环境污染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