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城区中小学转学管理通告
为规范峨山县城区中小学转学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根据《峨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峨山县实际,特制定《峨山县城区中小学生转学管理通告》。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保障受教育者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范围界定
(一)小学
峨山县双江小学、峨山县双江第二小学。
(二)初中
峨山县双江中学、峨山县锦屏中学。
三、基本原则
(一)转学时间节点
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每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就读学校就读者,准予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不得接收无正当转学手续的学生。
(二)学校年级数量限定
遵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求,根据城区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学生在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予以转入。
(三)公平、公正、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切实保障转学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的转学申请采取集中审核制度,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统一将资料交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进行审核,转学申请结果以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若经核查发现以虚假资料申请转学,将取消其转学申请资格。
(四)转学依次顺序
1.人户一致,户籍和房产(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学龄儿童,如转学报名人数超过转入学校学位人数的按转入学校划片招生户籍社区先后顺序转入,户籍社区一致的再按购房划片招生社区先后顺序转入。
2.户籍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学龄儿童,如转学报名人数超过转入学校学位人数的按转入学校划片招生户籍社区先后顺序转入。
3.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如转学报名人数超过转入学校学位人数的按转入学校招生划片购房社区先后顺序转入,购房片区一致的,仍超过转入学校学位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转入。
4.本县户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如转学报名人数超过转入学校学位人数的按转入学校划片招生租房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先后顺序转入,同一条件下仍超转入学位的按租房协议(合同)时间排序转入。
5.在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暂住证)、租房协议(合同)为主要依据,当转学人数超转入学校学位人数的按转入学校划片招生租房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先后顺序转入,同一条件下仍超转入学位的按居住证(暂住证)登记时间先后排序转入。
6.双江街道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进行互转。
(五)转学所需材料
转学需向转入学校提交的材料:监护人和转入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以及转学顺序所提及的材料,转学申请书(内必须附有效联系电话)一份,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
四、转学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间。转入学生,由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接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超过接件时间不再受理。教育体育局审核转学条件后视班额现状,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学校接收,并告知家长按程序转入,转学件答复时间为开学后第一周内。
(二)转出学生,学校依据家长持有的拟转入学校开具盖章的同意转学申请表进行审批,无接收学校签章的不予批准转出。
(三)各学校要在纸质申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系统转学,确保“人籍一致”,学校间要做好协同配合。
(四)城区学校不再接受和审核学生转入事宜,由教育体育局结合当年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按转入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次顺序转入学生。
(五) 前期在城区学校就读,后转到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入城区学校就读手续(户籍符合城区学校招生的除外)。
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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