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6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1—6月,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减少5起,同比下降62.5%;死亡人数减少6人,同比下降60%。其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发生危化领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重点建设项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1起和减少1人。其他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起减少1人。工贸、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高速路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行业上半年均未发生事故。
三、意见建议
(一)高度警醒警觉,坚决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 6 月份以来事故教训,按照7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高度的警惕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面深入查治隐患、防控风险,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执法,定期调度检查,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扭转6月份以来事故多发势头,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在“严、细、实”上下功夫。聚焦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收官之年各项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和城镇燃气等安全风险整治,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追责问责,对敷衍塞责、治理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严格执法检查,扎实推进“真查真改”。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全面排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要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对新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现“视而不见”、“查而不治”、“久病难医”的现象发生。
(四)狠抓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形式化走过场。要督促企业结合从业人员岗位结构和特点,进一步优化安全培训教学内容,多层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专题安全培育培训、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真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坚决防范并杜绝因“三违”行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事故。
(五)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 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应急值班备勤制度,确保遇到突出情况值班工作不断档;规范值班信息上报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规范报送事故信息和应急信息。认真做好应急队伍备勤、应急物资调查准备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和救助,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