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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潭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6-16 10:23 来源:大龙潭乡人民政府 打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有序,措施得当有力,有效防范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并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1.本预案涉及的乡属森林草原防火成员各单位、各村委会、部门、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2.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启动条件

1.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2.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下、2小时山火未能扑灭并在未来2小时仍不能得到控制的山火;

3.重点林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4.发生在与外县、外乡乡接合部位的森林草原火灾;

5.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成立大龙潭乡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大龙潭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下设8个相关应急保障小组。预案启动后,大龙潭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承担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应急保障小组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的工作。

(一)大龙潭乡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

 长:师为奇    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副组长:李      副书记、政法委员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二)应急保障小组

1.火灾扑救组:

组     长:柏青涌   副乡长

长:施明华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级专业扑火队、起火村组扑火队、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明火扑灭后,负责组织火场余火清理检查、组织安排人员看守火场48小时,直到确认无余火复燃,才能撤离。

2.火灾调度统计组

组   长: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方进学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员单位: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扑救信息的上传下达,防火值班调度,认真执行火灾上报归口制度。

3.通讯信息组:

  长: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方进学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员单位: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络,传递网络信息,确保火场通讯畅通。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方进学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员单位: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前线所需各种扑火机具、装备、油料、食品、水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负责火场运输车辆、消防车的调集,保证交通安全。

5.火因调查组:

组   长: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乡派出所、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森林公安火因调察和火案查处及前指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做好灾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6.火场向导组:

 长: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方进学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员单位: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当火情发生时,向导组人员按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在火场附近主要路口待命,待扑火队伍到达后,由向导组人员协调安排起火村委会的村民小组指定按火场前指的要求,将扑火队伍引导到火场指定位置。要求熟练掌握GPS、对讲机、地形图的使用。

7.火灾信息对外发布组:

 长:岳思妤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领导班子、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信息发布和接待记者及新闻发布工作。

8.对外接待组:

  长: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起火村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上级工作组和来我乡帮助扑火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一) 预警

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应当根据相关机构发布的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提出预警建议,一级火险等级要求注意森林草原防火,二级火险等级要求防止森林草原火灾,三、四级火险等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二)监测

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要充分利用瞭望台监测、卫星监测系统,地面巡逻等手段,进行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三)信息报告

森林草原火灾实行逐级上报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后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派队伍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四、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 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乡人民政府和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气象形势、火场植被及扑救组织情况,进行情况调度,绘制火场态势图,提出处置意见,并立即向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火情并建议是否启动预案;

2)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预案; 

3)召开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火救灾方案,落实各应急保障部门职责;

4)相关应急保障小组人员上岗到位,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工作;

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向乡政府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启动预案后,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 2小时内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乡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4小时内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乡党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扑火兵力部署

全乡投入专业扑火队1支30人,半专业扑火队2支25人。发生火灾时,所调动的扑火队伍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安全赶赴火场。必要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领近乡乡专业扑火队。

(三)扑火设备设施

全乡投入瞭望塔2座、指挥车1辆、运兵车1辆、运水车2辆、风力灭火机8台、油锯3台、砍刀17把、锄头30把、铁铲14把、对讲机4部、GPS卫星定位仪3部、二号工具15把。

    (四)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大龙潭乡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发展变化,各级领导靠前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人员相应调整,但必须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部按照前指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指挥扑救本战区的林火。

(五)扑火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其次要保护好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最后是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2.科学扑救原则。在扑火战略上因地制宜,因火施策,重兵投入,小火大打,科学扑救。

3.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充分发挥专业扑火队主力军作用,以扑火专业队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社会力量为辅。

4.落实责任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制。

(六) 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七)火案查处

火因调查由县森林公安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相关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火犯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领导小组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秩序。

(九)相关规定

1.落实好扑火车辆、司机,车辆必须状态良好,随时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杜绝在行军过程中因车辆出现问题而延误扑火时间,参加扑火车辆由火场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调运安排。

2.各类扑火队伍配备齐全的扑火、灭火工具和清理工具,其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在接到出发命令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发。

3.在扑救火灾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贻误战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火场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注意安全,无论任何人都不得单独行动,坚决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4.各级指挥员、各环节工作人员、各种扑火队员在接到命令后,按时间要求立即到位,待命出发,前线指挥员要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果断决策,同时要随着火场发生的变化随机应变,灵活指挥,不失时机,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5.林火扑灭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经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五、 后期处置

(一)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二)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求时限报送。乡防火指挥所将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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