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2018〕3号
中共大龙潭乡委员会大龙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龙潭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
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委员会,乡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龙潭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龙潭乡委员会大龙潭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大龙潭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方案
按照2020年全面小康的要求及省、市、县的相关部署要求,稳扎稳打驰而不息,一步一个脚印巩固大龙潭乡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贫困村的综合实力、脱贫户的收入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统筹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生态保护并重、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落实“五个一批”,紧扣“六个精准”,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强化政策举措落实、扶贫力量聚合、扶贫成效考核,按照“69”标准的要求,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坚持规划落实到点到户、项目资金到点到户、帮扶措施到点到户、跟踪管理到点到户,紧紧依靠基层组织,进一步整合扶贫资源,集中人力财力,强化帮扶措施,扎实做好基础设施改善、农业产业建设、农民素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脱贫群众生活保障更加有力,村容村貌村风积极向上,稳定脱贫工作不断巩固提升,确保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发展。贯彻落实中和省、市、县扶贫政策,制定本乡扶贫开发巩固提升计划,把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安居、乐业、有保障为重点,突出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保障好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改善生存条件。
3.坚持创新思路,持续巩固。将脱贫人口作为主要对象,精细摸排,精准提升,落实帮扶责任。
4.坚持落实责任,强化保障。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攻坚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提升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以新的机制保障巩固提升工作各方力量和资金投入,把工作重点集中在巩固提升上。坚持领导力量不变、包抓责任不变、帮扶机制不变、到村到户扶持政策不变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2018—2019年巩固提升,实现稳定脱贫。一是对2014—2017年已脱贫的贫困户巩固提升,对2017年未脱贫的84户202人重点扶持;二是对已脱贫的1个贫困村巩固提升。通过对脱贫村、脱贫户的巩固提升,实现稳步脱贫并逐步达到富裕;脱贫村每年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乡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个百分点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乡平均水平,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2020年,提质增效,达到小康水平。不断完善农业基础条件,推进农业产业改造升级和提质增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全部农村脱贫人口食有所保、衣有所用、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对返贫和新增的贫困户要继续给予重点扶持,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目标牵引、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着眼长远”的原则,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瞄准对象,精准发力,对2014年以来脱贫的农户进行全面摸排,摸清重点巩固对象以及产业发展需求,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缺啥补啥”的原则,为所有脱贫户量身定做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措施,确保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二)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程
1.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发挥特色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通过建立种植业扶贫基地、畜牧养殖扶贫基地等,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等绿色生产。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采取“致富带头人+脱贫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脱贫户+互联网”“家庭农场+脱贫户”的模式,实施好产业化扶贫项目,继续做好扶贫资金入股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使脱贫人口“入场打工挣薪金、入股参股挣股利”,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以增加脱贫人口资产性收益为目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方式,增加脱贫人口收益;鼓励和引导脱贫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流转、保底分红新模式,通过互换并地、流转土地、加入合作社等途径,帮助贫困户尽快涉入规模化经营,解决种养技术落后的现实问题。探索实施土地流转保险,有效防控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民、贫困户的根本利益。挖掘和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帮助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实现增收。评选、扶持一批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农业生产订单、吸纳贫困户就业。
责任领导:潘宁东、施明华。
配合部门:乡林业站、乡兽医站、乡农科站、乡企业办、 大龙潭国土所。
2.转移就业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作为脱贫攻坚突破口,把季节性劳务输出作为转移就业的基本渠道,通过产业带动、组织推动、自主创业、培训就业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至少1人掌握1门实用技术、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和自身条件,委托培训机构开设驾驶、刺绣、家政、种植、养殖、烹饪等技能免费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鼓励乡内重点企业开发50个扶贫工作岗位,吸纳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进厂务工,实现就业致富。加大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向贫困人口倾斜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训、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入安保、保洁、家政等行业上岗工作。加大新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每年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拓宽就业创业渠道,让他们的腰包“鼓起来”。按照“菜单式”培训模式,对有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意愿的脱贫户实施“雨露计划”农业实用技术和就业创业培训,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有发展电子商务意愿的脱贫户,开展免费培训、创业孵化、合作对接和就业推荐,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通过一系列培训、就业措施,实现一人就业带动全家致富,更大程度地提高脱贫户的生活质量。
责任领导:施兴武、施启明、普红艳。
配合部门:乡人大办、乡劳动保障所、乡职业技术学校、 乡文化站。
3.生态补偿扶贫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禁休牧、草畜平衡措施,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创新生态保护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为生态保护人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对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需要搬迁的贫困人口实行生态效益补偿。
责任领导:潘宁东、施明华。
配合部门:乡林业站、乡畜牧兽医站。
4.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对幼儿实行学前教育免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实行免费住宿和免费享受学生营养餐政策,并给予伙食、交通补助;落实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综合运用减免学费、教育补助、教育救助等政策措施,对脱贫户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全程扶持,不让一名脱贫户子女辍学,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领导:杨艳。
配合部门:大龙潭中心小学、大龙潭中学。
5.健康扶贫工程。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将贫困人口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向贫困人口倾斜,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坚持城乡卫生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全覆盖,切实保障和满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组织实施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救助、贫困人口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责任领导:施启明、期晓娇、杨艳。
配合部门:乡合管办、乡妇联、大龙潭卫生院。
6.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村内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服务,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丧失劳动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统筹各类救助和扶贫资源,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让贫困对象实现“老有所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统筹救助体系和政策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支持老龄、慈善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责任领导:施启明、潘宁东、杨艳。
配合部门:乡劳动保障所、乡民政所、乡合管办、乡计生办、乡残联。
7.民生改善扶贫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对贫困户实行特惠政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坚持普惠、特惠和专项保障相结合,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建立专项扶贫资金,设立资金专户,全部用于贫困人口的生活救助。
责任领导:杨艳、陈俊。
配合部门:乡农经站、乡城建办。
8.先进文化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实施科技扶贫工程,不断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坚持“扶贫先扶志”,依托文化阵地开展政策宣传普及和惠民演出等宣教活动,引导贫困群众增强生活信心和发展的决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及各项文化惠民工程。举行以“脱贫攻坚、我在行动”宣传公益活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在全乡范围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坚决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减轻群众负担。
责任领导:施启明、普红艳。
配合部门:乡纪委、乡文化站、乡团委。
9.基层基础建设扶贫工程。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保障。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力度,深化“访惠聚”驻村工作,把进村入户、建档立卡作为访民情的重要内容,把开展扶贫帮困、落实帮扶责任作为惠民生的具体步骤,把宣传党的政策、扩大扶贫影响力作为聚民心的必要举措,切实做好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增强敬法、尊法、守法意识,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新兴村规民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干党恩”主题教育活动,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先扶智”及“脱贫先断穷根”的思路和方法,创新扶贫工作措施,想方设法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扶贫帮困工作。一是以村党支部为核心和纽带,推行“支部+X+贫困户”的脱贫模式,为该村党员讲授1次党课。二是结合创建文明村、《村规民约》等要求,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
责任领导:施兴武、施启明、期晓娇。
配合部门:乡组织办、大龙潭司法所。
(三)着力加强社会帮扶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加强与挂钩单位的沟通帮扶对接工作。加强产业带动、劳务对接、人才支持;加大医疗、教育帮扶支持力度,完善“帮带提升”工作机制。结合“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扎实开展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确保科级及以上领导贫困户认亲结对全覆盖,逐户建立结对帮扶联系卡,实行挂牌督办,确保不脱贫不脱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各类慈善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捐款捐物,爱心接力,直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责任领导:乡党政班子成员。
配合部门:乡所有站所。
(四)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紧紧围绕减贫任务和脱贫成效,切实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创新项目资金投放管理,统筹各项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更加注重造血帮扶和长期受益。严格各类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杜绝擅自变更项目,强化扶贫项目建设验收及后期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运行安全。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项目监管责任追究制和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制度,实行扶贫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坚决杜绝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杨艳、陈俊。
配合部门:乡纪委、乡财政所、乡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龙潭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乡人大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长、各村委会书记、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导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原各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组成员不变,转变职能,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力量和各工作组职责,夯实工作责任。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建立乡、村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三级联动”机制,层层签订巩固提升责任书,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形成乡抓统筹,村、组抓落实的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激励表彰、责任追究制度,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向乡党委委、政府报告巩固提升工作。各村要配备扶贫专职人员,强化扶贫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政策理解力、决策执行力。狠抓“学转促”专项活动,坚决果断向“四风”“四气”出刀亮剑,坚决杜绝和查处“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盆景脱贫”等问题,以铁的纪律和良好作风,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落实各级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各“挂包帮”“转走访”联系单位、乡各站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资金,强力推进计划实施力度。各包村扶贫单位和帮扶联系人要因户制定长短发展项目;帮助脱贫村贫困户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安排并实施好年度扶贫计划。各驻村工作队及驻村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协助村上开展巩固提升工作,全程跟踪脱贫户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派驻各村的“工作组组长”要全面履职,全程参与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之中。乡纪委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督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督查目标引领,巡查问题导向,紧盯主要矛盾,狠抓关键环节,找准主攻方向,消除政策“棚架”,务实推进工作,年内乡督查不少于4次,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社会定点帮扶工作、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集中整治民间借贷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宣传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形式,严格考核程序,把考核结果与各村评先选优、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访惠聚”活动考核相挂钩,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省、市、县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办法,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严格执行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任何形式检验。
(四)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领导挂点、部门单位包村、干部联户帮扶工作机制,夯实包抓责任。坚持一村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制定一个帮扶措施、一户至少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名帮扶人员的“五个一”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做到包抓单位不变、包抓领导力量不变、包扶干部不变、包抓责任不变、帮扶机制不变。建立社会扶贫联动机制。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和监管,使扶持资金能长期发挥效益。建立政策倾斜机制,特色农业、现代畜牧业、一二三产融合等项目的申报向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倾斜。建立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农科站、水管站、城建办、交通所、兽医站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
(五)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事业。加强对脱贫户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脱贫户转变等、靠、要观念,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坚定脱贫户依靠自身巩固提高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脱贫户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思想上实现脱贫、巩固提升、逐步小康。以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为契机,建立健全“扶贫日”宣传动员、部门协作、捐资助贫等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扶贫救助公益理念,营造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成就,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扶贫脱贫观念,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舆论氛围。建立扶贫荣誉制度,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每月向乡扶贫办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交流工作。弘扬全社会持续支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正能量。
责任领导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就任岗位人员自动替换,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