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盖峨山县小街街道牛白甸社区甸白亩组民事房和党员活动室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历来重视村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在2008年至2012年间,按照每个补助25万元的标准,对50余个村(社区)活动场所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2013年以来,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对部分设施老旧、功能不全的村(社区)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或改扩建。目前,全县76个村(社区)党员活动室面积均达到70平方米以上,活动场所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实现了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的标准化。
为全面提高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委组织部对全县76个村(社区)党总支、551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进行了摸排,针对我县部分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房屋破旧、场地狭窄的现状,多方沟通协调并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及资金。但由于近年来省、市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未进行立项建设,加之县级财政较为吃紧,目前暂无能力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或改扩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启动全县党员活动室修缮工作,补齐基层党建短板,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为改善村组活动场所条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谨此回复。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峨山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