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峨山县塔甸镇海味村委会啥哺哨组民事房和停车场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是我县2015年至2017年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以农村民房改造、两污治理、饮水安全、村内道路硬化、科技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为建设重点,三年累计完成12个省级示范村、10个市级示范村、104个整治村项目建设。2018年,因市级压缩项目资金,我县通过项目评审的67个整治村因无资金支持,仅启动了4个项目村,截至目前,启动的4个项目村资金仍未拨付到位。
为此,您提出的建设峨山县塔甸镇海味村委会啥哺哨组民事房和停车场的建议目前暂未有项目支持,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经向市人大常委会对接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已安排代表建议专项资金8万元,目前,已完成塔甸镇海味村委会啥哺哨组民事房屋顶修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争取项目支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谨此回复。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峨山县村庄搬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