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鹏、玉金罕等5名代表:
您们在峨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协调解决峨石红高速公路建设存在问题的建议》已交由峨山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向您作如下答复。
首先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在峨石红楚高速公路峨山段建设中你们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峨山段主线全长17.013公里,设3个互通立交,连接线2条9.5公里,其中:峨山火车站连接线(镇东营枢纽)6. 5公里,小街立交连接线3.0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米,桥梁15座,隧道2座,桥隧比46%,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43.2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7.17亿元。项目自2021年初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目前主线征地已基本完成,但仍存在管线迁改进度慢,因征地拆迁款分配问题导致群众阻工等情况,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施工。
经2025年3月20日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小街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与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协商,对峨石红高速公路(峨山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后形成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解决时限,为项目正常推进打下基础。问题清单分为需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解决和需县级及街道解决两大类共24个问题,其中需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解决共16个问题,涉及利用16条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现公路受损严重,但至今未签订修复协议问题;因工程建设导致线外排水不畅及设施修复补偿不到位问题;因水保设计不到位,冲毁农田、果林及山箐沟、污染坝塘需增设水沟、拦沙坝等设施等问题。明确了解决措施、责任单位(项目公司、施工总包及分部)、责任人,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程度于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内解决,并要求签字盖章承诺时限内完成。需施工单位解决共8个问题,涉及连接线及改路工程征地拆迁慢;因征迁资金分配、征迁争议等导致群众阻工等问题,分类别明确由双江、小街街道及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要求于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内解决,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施工。
关于“棚租双龙、小棚租有四片地块被高速路分割开,且设计中的改道无法覆盖。”问题,经初步勘测,四处共占林地3.7345亩,旱地4.6184亩,占地补助金额383816.95元,机械台班费30000元,费用共计413816.95元。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已安排了现场勘测,正在进行设计准备出图。
关于“临时用电架线补偿不到位。”问题,临电施工单位安三公司已经兑付补偿款。
关于“柏龙箐大桥段水沟修复工程款和开工点青苗补偿共计5万余元,从2021年3月开始至今4年还未支付”问题,已明确施工单位及时兑付补偿款,县交通运输局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进行补偿。
关于“舍郎停车区因汇水面积增加,地表蓄水能力降低使下游水坝存在溃坝隐患”问题,项目公司正在建设水坝下侧的排水沟,待排水沟建好后将有效解决溃坝隐患。
关于“舍郎停车区因汇水面积增加,地表蓄水能力降低,2023年6月大雨冲毁下游养鸡场箐内鸡舍,菜地、果木等”问题,施工单位四分部正在与鸡场农户协商沟通,将尽快进行补偿。
关于“甸百亩境内三座桥梁、桥台施工产生大量浮土,雨季将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污染下游的甸百亩上坝塘”问题,正在协调项目公司、施工总包于2025年7月15日前尽快清理浮土,增设拦沙坝。
关于“柏龙箐大桥沿山脚水沟因电力改线施工和桥墩建设造成农田排水沟堵塞”问题,正在协调施工单位四分部于2025年7月15日前对水沟进行疏通并及时清运弃土。
关于“玳瑁村大桥(原名)桥墩施工挖出的泥土严重阻塞箐沟,严重影响了下游村组的生产生活”问题,正在协调施工单位五分部于2025年7月15日前对水沟进行疏通并及时清运弃土。
关于“小街二号桥(永昌一组三家人自然村到3-1弃土场段)遗留大量浮土,大雨时泥水冲进三家人自然村的农户家里(已整改),冲埋永昌小寨组园地”问题,协调项目公司、总包于2025年7月15日前采取调整截水沟流向,引流路面排水,施工单位清除浮土,小街2#桥第一跨处增设挡土和排水设施的措施进行处理。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督促项目公司、施工单位通过优化设计增设排水沟、拦沙坝、机耕路等设施,减少施工影响,保障群众利益,保障项目正常施工。
由于峨石红高速公路峨山段的建设,给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希望您们能够理解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同时也给您们和村组干部带来了诸多工作压力,向你们表示歉意,请您多谅解。
祝您和家人幸福安康。
峨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