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莉华、方芳、周丽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家庭教育的建议》,已交由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特别是家庭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完全赞成你们提案案由分析的关于“家庭教育既是启蒙教育,又是终身教育,也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的观点,你们所分析的家庭教育存在的“一是很多家长只是督促子女好好学习,忽视孩子个性、精神、良好品德的形成;二是只注重身体健康,忽视性理健康;三是过分依赖学校教育;四是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打骂惩罚或旅途自流居多;五是留守孩子、隔代抚养使教育缺失”等五个问题较为准确、客观,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家庭教育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已根据内容进行了分类整理,并正在会同家庭教育各牵头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案涉及的各项工作,按照职能划分和工作性质,将工作移交至相关部门,做到各项工作件件有去处、事事有交待、日常有联动、结果有问效,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现分别对六条建议进行答复说明。
一是关于对基层普法宣传员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专题培训,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着力解决普法人员知识更新的难点问题。此项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开展,县教育体育局已向县司法局进行专题反馈,县司法局将落实基层普法宣传员培训制度,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有机融入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普法员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受托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它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时,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此项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开展,我县各中小学均以“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为引领,全面建立家访制度,要求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定期开展家访工作,特别要对特殊学生加倍关注,对发现家庭监护人有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处理。同时,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随时通过学生发现身边同学的问题,及时将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确保学生得到有效保护。建议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按照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管教不当、实施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此项工作由妇联和关工委牵头开展,相关部门将积极发挥家庭教育联动机制作用,通过妇联组织及相关项目,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培训,引导妇女发挥好对子女和家庭的管理和教育引导作用,培养良好的家风、家训,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邀请德育教师、“五老”、妇联执委、大学生志愿者、“巾帼宣讲团”等走进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开展主题宣讲、共读红色书籍、举办家风故事分享会等系列活动。此项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牵头开展,要发挥好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孩子入学家长同时入学举办家长学校和到村集中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等方式,举办家教知识传播,多方式提高农村家长接受科学家庭教育方法知识普及的机会。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线上教学解读,以案普法等开展多样化宣传,组成普法矩阵,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营造氛围。此项工作由司法部门牵头开展,通过法律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积极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家长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有效普及并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六是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此项工作由妇联牵头开展,针对以上工作,教育将加强与县妇联的工作协调和日常沟通,充分发挥教育、妇联在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中的作用,联合妇联,通过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创建、家风家训建设等渠道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促进家庭教育落地生根。
总之,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履职,切实创新工作方法,务实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促进家风建设,有效提高全县家庭教育水平, 助手未成年人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