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7-401173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7-4013521
通讯地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邮 编:6532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日期 |
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对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玉昆钢铁厂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峨环审〔2025〕9号 | 2025.5.27 |
首页
了解峨山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滇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