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4日-2024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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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峨山化念2×4000t/d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 | 峨山县化念镇大化产业园区 | 云南重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置:峨山县化念镇大化产业园区; 立项依据:峨山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证》(〔2022〕—148),项目代码:2211-530426-04-01-711595。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重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82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6.9%,其中已投资2101万元,新增环保投资26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峨山化念2×4000t/d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11月22日取得峨山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同意项目建设。2022年11月委托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峨山化念2×4000t/d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23日取得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关于“《峨山化念2×4000t/d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峨环审〔2023〕3号)。取得环评批复后该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8月完成建设投产试运行,未正式投产,暂未开展环保验收相关工作,目前原环评中建设内容已基本建成。项目在建设中,调整合并废气排放口后导致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1)和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2)高度降低10%以上,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属于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环评;同时对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待本项目取得批复后建设单位应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设置2套矿渣立磨粉磨系统,每台矿渣立磨机后端设置1台高压脉冲分室反吹袋式收粉器(除尘效率99.9%),其中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与1#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30m高的排气筒(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1),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与2#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排气筒、成品输送斜槽布袋收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30m高的排气筒(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2)。 (2)项目设置2套外循环系统,每套外循环系统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其中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与1#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30m高的排气筒(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1),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与2#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排气筒、成品输送斜槽布袋收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30m高的排气筒(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2)。 (3)项目成品输送斜槽设置1台除尘器,成品输送提升机设置1台除尘器,成品库仓顶设置5台除尘器,散装机设置10台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原料堆棚设置顶棚及全封闭,原料堆棚区域地面全部混凝土硬化,原料堆棚内配有喷雾喷头抑尘。 (5)成品采用罐车密闭运输,车辆运输扬尘可通过加强路面清扫及运输道路洒水控尘措施来得到控制。 (6)项目每座成品库均配备2个车道与2台散装机,且每台散装机均配套1台脉冲布袋收尘器。在成品装车过程中,采用密闭操作方式,通过库底流态化卸料器将成品输送至汽车散装机,随后装入专用的粉体散装汽车(为罐车)运输出厂,且设置道路洒水降尘措施。 (7)通过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废气的产生。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所在区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玉昆钢铁厂在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 (2)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玉昆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在设计和设备订货阶段向设备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 (2)降低振动噪声,破碎机、主电机、风机等设备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3)在主排风机上采用软连接方式,在安装时采取减震措施等方法来降低噪音在高噪声车间及高噪声场所不设固定岗位,只进行巡回检测,同时对巡检工人配备隔声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减轻噪声对工人的影响。 (4)加强绿化工作,在厂房周围设置绿化带,及美化环境,又可以起到降噪效果。 (5)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或避免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进厂及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为减小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厂区均采取地面混凝土硬化进行简单防渗。项目已采取以上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等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即在建设期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营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等发生渗漏或泄漏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是可控的。 6、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 (1)风险源。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废机油、高炉煤气。 (2)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项目使用净化处理后的高炉煤气作为热风炉燃料,热风炉燃烧排放SO2及NO2的主要影响为对周围植被及工作人员的影响,由于产生量较小,经过排气筒排放后迅速扩散,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项目废机油暂存于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危废暂存间。项目废机油在暂存过程发生泄漏,将可能对场地及土壤产生影响。泄漏出危废暂存库后若遇到降雨天气,将会随着雨水进入地表水体,可能造成地表水体中水质中石油类因子升高。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高炉煤气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通过管道将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净化处理后的高炉煤气直接输送至本项目区使用,本项目区不设置煤气储存设施,煤气在线量较小,远小于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表中临界量,但考虑到煤气输送管道属于压力装置,煤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本项目采取了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在煤气管道进口处设有高低压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煤气装置;煤气管道进车间前进行静电接地;煤气管道进车间前、风机进出口等需要完全隔断的地方设有盲板阀,盲板阀前放散管放散自厂区煤气管道吹扫或放散气,盲板阀后放散管放散室内煤气管道吹扫或放散气,放散管口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易泄漏处设置一氧化碳报警仪,设置警示牌;电缆采用阻燃电缆,电缆通过的出入口及防火门处刷防火涂料;车间配备手持一氧化碳报测仪;厂区内设有消防给水系统,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测和自动控制,并能及时报警,在车间、主要廊道和控制室内设置足量的干粉灭火器;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相关操作人员培训,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②废机油风险防范措施。各生产区域、装置及建筑物间均设置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设备的设计从选材、施工、气密性试验及生产维护均有严格的技术要求。管道设低压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防止管道吸入空气而造成危险;加强管理及应急事故演练;发现废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沙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尽快找出泄漏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避免长期储存产生风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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