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经济活动健康发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有效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管理、精细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目标:
(一)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强化财务收支管理,防范财务执行中违规违纪事项的发生;
(四)统一财务报支口径,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四条 烟办主任为单位财务负责人,对单位财务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管;副主任为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分管、审查财务工作,审批单位资金支出;单位会计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对财务日常事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出纳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负责财务印章及相关票据的使用和保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将手中的单据整理移交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五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根据来源、用途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明细登记,分类处理,确保收入事项清楚,支出合理有据。
(一)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管理。根据县财政年初下达的预算,会计要及时按预算进度申请拨付预算资金,保证单位日常事务的正常运转。
(二)上级补助收入管理。因业务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补助收入要纳入单位收入,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会计要根据用途设置明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
(三)拨入专款的管理。因项目实施拨入的各项专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财务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财务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及时,数目准确,项目用途明确,专款专用。
(四)其他收入管理。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等也要纳入单位资金的统一管理,财务应根据款项来源明细登记,做到其他收入事项清楚。
第六条 单位的所有收入全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项收入的取得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度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范围。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七条 单位资金支出、报销程序:
单位资金开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审核,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业务经办人是办理经济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所提供的票据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会计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使用的正确性、与预算的符合性、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在确认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后进行审批;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情况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一)对相关单位或个人拨付、支付资金时,必须附有文件、合同(协议)或者领导批示等与之相关的材料依据,在收款单位开具正式发票、正规收据后,经审核、审批后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二)单位内部人员报销各种费用时,经办人填报相关报销审批单,附报销发票及相关单据,并在发票上签名,经审核、审批后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
单位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除停车费、过路费、银行手续费等零星小额支出外,确需支付现金的,必须作出说明,经审批后报销。
第八条 审批权限:
(一)对相关单位拨付、支付的资金审批。由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会议研究决定。与之相关的文件、协议或领导批示等作为款项支出依据。
(二)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审批:
1、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会计审核,副主任审批后,出纳予以报销;
2、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会计审核,副主任审批后由出纳予以支付;
第九条 办公费用管理
(一)单位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统一归口综合股。个人根据工作需要向综合股申报办公用品,综合股按品名、单价、数量列出购置计划,按财务审批权限审批后统一购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二)综合股对已采购的办公用品,做好点收、保管、领用登记工作。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三)各科室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修、更换配件、购置软件、零星器材购置等,须由个人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按财务审批权限审批后,由综合股和相关业务人员采购报销。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由使用人提出购置申请,按财务审批程序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汇总后,财务人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手续;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范围之外的固定资产,由综合股会同申请人在不少于两人的情况下购置。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按照账、卡、物相分离的原则管理。即由会计按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综合股指定专人按一物一号一卡片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并对建卡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变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固定资产实物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及维护,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每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上报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调整相应固定资产账目。
3、固定资产处置。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按照《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峨财发〔2014〕90号)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会议费管理
(一)会议费开支按照《峨山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峨办发〔2014〕46号)要求严格执行。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二)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第十二条 差旅费管理。
(一)差旅费开支按照《峨山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峨办发〔2014〕47号)要求严格执行。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差旅活动、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二)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报《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单位出纳报销。单位几个人一起出差的,可由其中一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但所有人必须在出差报销人处签字认可。
单位一般不预借差旅费,确有必要预借差旅费的,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办理借支手续。
第十三条 接待费用管理。
(一)接待费用管理按照《峨山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暂行)》峨办发〔2014〕13号要求严格执行。单位对外接待由综合股统一负责,严格按标准接待,遵循量力而为、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
(二)公务接待必须填制《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公务接待审批单》,“四单”(通知或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不齐全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接待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四条 交通费管理。
(一)交通费管理按照《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综合股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用车人工作任务如实登记《用车登记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资金支出审批单》
2、《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费用报销审批单》
3、《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公务出差审批单》
4、《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单》
5、《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公务接待审批单》
峨山县烟草产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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