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念镇召开矿产资源整治和规范开采秩序工作会
2008年11月25日上午9点峨山县国土资源局、县纪委、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领导办公室、县化念镇人民政府、化念镇国土所和矿山所在地村民小组组长、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化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方增禄主持。
首先由化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方增禄就相关涉及的矿山情况作了具体介绍并对相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随后峨山县国土资源局禹家伶副局长作了此次整规的相关政策情况说明,同时宣布:从2008年11月25日起凡属村组非法出让的矿山立即停止开采,若不停止开采者,将按《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予1万―1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及用于开采的设备,村组出让的没收其承包款,并对村组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罚。
最后县纪委、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领导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分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角度向各村民小组组长和矿山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