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救助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内容。针对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峨山县民政局调整完善救助制度的政策目标,逐步拓展制度覆盖范围,确保人民群众在遇到困难各种困难、生活难以为继时,都能通过社会救助得到兜底保障。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不低于全省水平。2024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35元/人·月,A类735元/人·月,B类472元/人·月,C类38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400元/人·年,A类534元/人·月,B类362元/人·月,C类317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956元/人·月;集中供养护理费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到99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到49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到299元/人·月;分散供养护理费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到179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到105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到60元/人·月。
二是全面落实分层分类救助制度,确实保障核心圈层的基本生活。按照低保评分标准入户调查(复查)评分1279人,其中:纳入低保672人,退出低保607人。保障城乡低保3980户5851人,其中:城市低保1288户1638人,A类254人,B类622人,C类762人,农村低保2692户4213人,A类792人,B类1263人,C类2158人。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特困人员的生活情况,主动帮助其申请。2024年新增纳入特困供养人员10人,死亡退出5人,共救助供养367人(集中99人)。
三是用活用好各类救助政策,统筹保障中间圈层的专项救助。一是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保障临时救助453户次。二是对第四类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困难认定推送县医保局救助5人8.19万元。三是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录入系统334人。四是县核对中心第一时间录入申请对象信息到省核对网查询核对出具报告1368份。
四是拓展巩固脱贫攻坚、防止规模性返贫。全县统一口径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纳入城乡低保1485户2451人,其中纳入城市低保201户291人,纳入农村低保1284户2160人;纳入特困供养122人;纳入临时救助89户次,发放救助资金30.03万元。“三类人员”监测对象纳入城乡低保407户744人,纳入城市低保40户62人,纳入农村低保367户682人;纳入特困供养24人;纳入临时救助36户次,15万元。
五是安全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通过“一卡通”发放救助资金3543.80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金2775.83万元,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补贴494.6万元,一次性丧葬补贴2.6万元,临时困难救助139.27元,有效保障救助资金的安全性。
六是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加大“政府救助”平台推广力度,方便困难群众及时申请、获得救助。截至12月10日,群众直接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331件,受理331件,办结329件,办结率99.40%,没有出现超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