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3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峨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峨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方式: 0877-4067316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玉珍、蒋正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峨山县双江镇桂峰小区 | 峨国用(2003)字第N1-0323号、峨房权证双江镇字第2003-0356号、峨房双江镇共字第2003-0345号 | 蒋爱民、刀琼仙 |
登记机构:峨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