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指示,依法制定园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园区行政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或报批园区投资项目。
3.拟定园区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建设资金的融资、投资工作。
4.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考察论证、项目投资洽谈、入园协议签订,协调做好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的配套服务工作。
5.负责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6.负责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组织开展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包装、立项、布局、选址、定点,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8.负责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全力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各种利益纷争和社会矛盾冲突的疏导化解,着力营造良好的招商投资发展环境。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