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管理和检查落实。
2.负责工业园区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党群、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4.负责内部职能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和对上对外的联络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财务股
1.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定期检查财务收支的完成情况。
3.负责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合理调度,确保资金的运行安全。
4.负责各工程账目的财务管理,如实反映各项财务活动情况。
5.负责审查汇总会计报表和部门年终决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的清理归档。
6.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规划建设股
1.按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园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加强园区的规划管理和规划的执行力度。
2.负责工业园区水、电、路和低丘缓坡山地综合开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报建、招投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送审工作,做好各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料清理归档。
3.负责入园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的规划选址、土地勘界、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压覆矿产评估、土地征用报批和项目用地“招、拍、挂”等前期工作。
4.负责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项目入园所涉及的征地、迁坟、拆迁、青苗等补偿工作。
5.负责入园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过程中的对外关系协调、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商发展股
1.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园区产业发展布局,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的产业发展准入政策,负责编报园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招商项目库和客商档案库,负责宣传园区招商引资促进政策,搞好项目策划、论证和包装,做好园区招商活动中的项目洽谈、投资咨询、商务接待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3.负责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的日常联络,对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前的项目备案、工商税务登记、项目环评等前期行政许可工作,做好“一条龙”、“一站式”的协办或代办服务。
4.负责督查和统计上报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以及建设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抓好各项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
5.负责入园企业建成投产后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科技管理工作,加强园区整体工业经济的宏观运行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群众工作股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加强民情分析,重视社情民意,认真协调处理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项目入园所涉及的征地、迁坟、拆迁、青苗等补偿工作中的利益分配和矛盾纠纷,着力推进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3.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的诉求事项逐一进行分类登记,并限时研究答复和解决,确保维稳工作对园区开发建设工作的有效推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部门的规定,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对园区安排用地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对园区安排用地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察。
4.依法对园区安排用地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察,依法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依法对园区安排用地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察。
6.对园区安排用地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实行重点监管;对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
7.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