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峨山县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解读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31 16:05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一、文件出台主要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结合峨山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可以及时有效的掌握全县脱贫户(含监测户)及一般农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等导致致贫返贫的信息,并为及时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工作内容

1、村级动态排查。驻村工作队及村组干部,根据村情民情、产业变化,农户家庭突发事件等情况并结合行业部门预警信息开展日常排查,收集汇总本村因大病、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失业等可能返贫致贫人员信息,并及时进行研判,符合条件的立即开展评议和公示(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识别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同步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公示结果报乡镇(街道)审核。

2、乡级每半月研判。乡镇(街道)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按一定比例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分析研究审核。结合村级提出的帮扶建议,逐户明确帮扶措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将拟纳入监测农户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予以确定。

3、县级每月调度。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由县乡村振兴局每月牵头组织公安、教育、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不动产)、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复核联审,核准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数据信息,将比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纳入监测帮扶对象,并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明确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后,及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将确定的监测农户相关信息反馈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并及时组织乡镇(街道)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

(三)有关事项

1、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通过帮扶或自身发展家庭状况明显改善、致贫风险或返贫风险已稳定消除、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的农户,经农户同意形成拟标注风险消除对象名单,按照民主评议、逐级审定等环节上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审后,将风险消除的监测农户信息通报相关行业部门并反馈乡镇(街道)、村委会。同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进行监测帮扶。

2、认定监测对象时间要求。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

3、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时间要求。制定帮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再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很强,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本地区防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动态调整工作,把贯穿整个工作过程,防止监测对象错评”“漏评”“错消风险”“错帮”“漏帮,要完善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消除风险的相关程序性档案资料,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县属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参与工作,按相关部门职责及时提供部门工作数据,并对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行业数据承担筛查、比对、核准责任,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县乡村振兴局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全面落实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和能力。

2、确保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消除的原则,对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要落实信息数据逐级审核录入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信息数据审核录入制度,在村级建立数据信息会审工作机制,把好第一关口,系牢第一颗纽扣,防止信息采集不实,录入错误等现象发生(信息采集录入要经村级动态监测工作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指定专人录入数据,统一把好第一关口)要扎实做好数据比对审核工作,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信息县级闭合。

3、强化工作监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落实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强化工作指导监督,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数据分享不及时,导致出现漏纳错纳问题的,适时进行通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作为问题线索提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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