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批准实施 2026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请示》(峨乡振请〔2026〕7 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 2026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二、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统筹做好经费类项目安排工作,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报账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涉及乡(镇)、街道,强化项 目监管,克期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1:峨山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安排表.xls
附件2:峨山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77-4018176
国务院监督电话:1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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