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甸镇人民政府: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玉财农〔2021〕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支出功能分类请列入2021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你们加强全过各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附件
资金下达明细表
预算单位 (县区) | 功能科目 | 政府经济 科目 | 项目分类 | 预算项目 | 指标用途摘要 | 指标来源 | 下达金额(元) | 备注 |
575001.峨山彝族自治县塔甸镇人民政府 | 2130504.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基础设施建设 | 31.特定目标类/专项业务类 | 塔甸镇海味村委会新街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 | 财政扶贫脱贫专项资金 | 214.上级补助/年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
监督举报电话:0877-4011872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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