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批准实施2021年度省级扶贫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峨扶办请〔2021〕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2021年度省级扶贫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详见附件)。
二、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紧扣时间节点,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强化项目监管,克期完成项目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0877-4011872 12317
县扶贫办: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批准实施2021年度省级扶贫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峨扶办请〔2021〕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2021年度省级扶贫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详见附件)。
二、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紧扣时间节点,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强化项目监管,克期完成项目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0877-4011872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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